关于质控检查标准中“体温大于等于38.5℃有肺炎”的患者必须做血培养一事的疑问
今年收到的质控检查标准里有一项“抽查体温超过38.5℃,同时有肺炎的必须抽血培养”,关于这点临床医生有质疑,这种病人如果痰培养阳性,并且治疗有效,为什么一定要做血培养?我觉得也有道理,为什么一定必须是血培养,难道痰培养不可以吗?如果痰培养阴性,再做血培养有什么不对呢? 是哦,我也好想知道,盼专家解惑! 痰标本很多情况下容易受上呼吸道污染,结果很难解读,国外已经不大做咳痰标本的培养。而呼吸道感染很多情况下容易入血,血培养结果更容易解释,其实2009年我国医疗质量万里行检查中就要求cap住院患者要采取血、痰培养。
高管回答的真清楚,现在我也弄明白了,谢谢! 我明白了以前不懂得问题,谢谢管理员。 谢谢高管{:1_1:}学习了 谢谢高管的解答,如果做过痰培养阳性治疗有效的情况下,体温下降,治疗好转,是否还有要做血培养的必要?像我们这类二级医院,都是老年患者,血培养抽起来很麻烦,也容易被拒绝,医生提出来:如果痰培养阴性,治疗效果不好的情况下再做血培养是否可以?检查时会不会扣分? 谢谢高管老师!解释得很清楚,我也增长了知识。 在痰培养的基础上再加血培养嘛 现在要求提供标本的送检率,临床上的痰标本送检的太滥,不管是什么部位有问题,都取痰标本。{:1_4:} gaoxd5 发表于 2012-5-2 12:1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痰标本很多情况下容易受上呼吸道污染,结果很难解读,国外已经不大做咳痰标本的培养。
而呼吸道感染很多情 ...
谢谢高管的解答,帮我搞明白了疑惑的问题,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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