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ryygk 发表于 2012-4-24 12:40

应该是好问题

这论坛上不乏高人哦。医疗废物处理问题,越想越有问题,不知各位所在医院怎样处理的。
引产胎儿和死婴的处理。
按医疗废物分类说明上,四个月内,五百克内的才能算医疗废物,而超过这月份和重量的就只得按2010年卫生部对山东济宁“山东省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丢弃婴儿遗体事件的通报”中规定是执行殡葬管理。费用谁出,这问题估计早有人讨论过,也许讨论来讨论去最后只得是医院承担,医院可能承担这费用吗?到底怎么处理,医疗废物处理得让病人签字,否则可能打官司,如果签字了病人家属起诉,本不是医疗废物作医疗废物了,那官司得输。所以医院只能是让人找个地给埋了,但如果出现什么河水冲呀,狗叨呀之类的情况又怎么得了呀。
各位有什么高见。

251286857 发表于 2012-4-24 13:02

我们是严格按照规范管理的,交由殡仪馆按照《殡葬管理条例》处理。

吴晓梅 发表于 2012-4-24 13:34

我们是严格按照规范管理的,交由殡仪馆按照《殡葬管理条例》处理,费用医院出。

yryygk 发表于 2012-4-24 14:02

要不要死亡证明之类的才能送殡葬?

小七 发表于 2012-4-24 15:57

学习了,值得探讨,为了合法化,~~

手榴弹 发表于 2012-4-24 21:22

最好别“找地埋了”,德州市妇幼保健院就“埋出了事”,还是交由殡仪馆按照《殡葬管理条例》处理,哪怕医院出费用,也比事情闹大好吧。http://www.cqcb.com/cbnews/gngjnews/2012-02-29/631752.html

月光依旧 发表于 2012-4-25 18:35

真如2#老师所说,我们不得不认真执行。周五院长办公查房查妇产科,我刚又学习一次。有事可不是前的问题了。

小点点 发表于 2012-4-26 10:40

我么是这样处理的:死婴死胎、胎盘处置需要家属签字,放弃处理者,胎盘按医废处置,其它送殡役管集中处置,所有交接双签字,留底联。

平定天下 发表于 2012-12-23 10:11

我们也是这样处理的:死婴死胎、无感染性的胎盘处置需要家属签字可以带走,而放弃处理者,胎盘按病理性废物处置,其它送殡葬处置,所有交接双签字,留底联{:1_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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