璀璨2011 发表于 2012-3-30 15:04

输液器上的调节器!!!

近一段时间,发现负责医疗废物暂存点的工人在收集用后输液器上的调节器,估计是拿出去卖。我该处罚他吗?

谪仙、晓旭 发表于 2012-3-30 15:54

不管干神马用,都不可以,因为属于医疗废物,必须集中处理!

开心天使123 发表于 2012-3-30 15:55

按照《医疗废物处罚条例》处罚,进一步加强培训力度,讲解医疗废物对社会的危害,对自身的危害,必要时更换暂存点的工人{:1_3:}

谪仙、晓旭 发表于 2012-3-30 15:58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寸草 发表于 2012-3-30 16:04

是的,我也有这些困惑,我的处理方式是:先通知清洁公司处理,同时与当事人警告说:“你这样做会分分钟要坐牢的,也会影响到你的子子孙孙”吓唬他。

jovjov1 发表于 2012-3-30 16:14

{:1_7:}可以直接对该工友的主管部门下发整改通知书,并暗中跟踪落实整改情况对于对未落实到位的直接对主管部门下发处罚通知书,至于工友要怎么管理直接让后勤部门自行想办法。哈哈

沧浪之水 发表于 2012-3-30 16:29

6楼jovjov1老师的建议挺不错的,可以试试。

舒窈 发表于 2012-3-30 16:36

当然应该,属于医疗废物,坚决不能买卖

西雅 发表于 2012-3-30 16:41

不能拿走的,因为都已打包了,取出来增加污染机会。

清新丝雨 发表于 2012-3-30 16:51

医疗垃圾暂存点的输液器肯定是己被污染的,是感染性废物,调节器也被污染了,应该给工人讲淸楚,不能卖。

清新丝雨 发表于 2012-3-30 16:54

明知故范应该处罚,己讲处了以后再卖说明为了钱而没有良心了。

清新丝雨 发表于 2012-3-30 16:55

倒卖医疗垃圾是非法的,应严肃处理。

依依 发表于 2012-3-30 16:57

开始以教育为主,以观后效,屡教不改者,换人没商量。

天天,天蓝 发表于 2012-3-30 17:07

肯定要制止,和它的主管部门关系,要求他们加强管理,然后我们再跟踪检查。

yxzlyy 发表于 2012-3-30 17:50

可以直接对该工友的主管部门下发整改通知书,并暗中跟踪落实整改情况对于对未落实到位的直接对主管部门下发处罚通知书,至于工友要怎么管理直接让后勤部门自行想办法。

石磊--wxmsl 发表于 2012-3-30 18:01

国家法律都可以制裁他,马上勒令停止这种行为。查到了医院一样要被处罚,因为属于监管不力!

xiaoyu1710 发表于 2012-3-30 23:48

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绝对要禁止出现此类现象,同意6楼意见

青鸟 发表于 2012-3-31 10:34

kmq1169 发表于 2012-3-30 16:0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是的,我也有这些困惑,我的处理方式是:先通知清洁公司处理,同时与当事人警告说:“你这样做会分分钟要坐 ...

呵呵,我也去看看,那小伙儿,天天在干嘛?满院子乱窜!估计有几部电梯他比我们自家的人都熟{:5_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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