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1版》中规定
安徽省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1版》中规定:"临床科室对感染病例应及时送病原学检验,送检率60%”是不是特指医院感染的病例。请各位老师指教,本人有点晕!不是,应该包括社区感染和医院感染病例 怎么送检率要求有这么高的数据吗?不是大于等于30%吗? 医院感染病原学送检率大于50%。
说的很明确嘛,是感染病例,就是说包括社区感染和医院感染,换句话说,所有感染病例都包括在内了。
目标达标率
在二级医院评审标准中有一条“实行医院感染目标管理责任制,目标达标率≥90%”,请问各位老师具体是如何做的? 这个指标似乎太笼统了,不明白。我省评审标准中没有这样抽象的规定。能否把贵省的二级医院评审标准中有关院感部分上传?{:1_17:} 本人觉得应该是针对医院制定的标准要完成的情况 二、三级医院一般的病原学送检率应特指细菌培养。以感染病例送检率达60%,要求是高了点。觉得该要求实指(应规定)细菌感染病例(可以经医嘱治疗用抗菌药断定) 细菌培养送检率达60%。目的是规范抗菌药物使用的针对性和合理性。所以及标准应该是“细菌感染病例(由医嘱治疗用抗菌药断定) 细菌培养送检率达60%。”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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