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aoyanzhou 发表于 2012-3-14 09:08

一次性用物管理

各位老师:现输液器和注射器早已不需要进行毁形处理,那么毁形登记本是否也应该取消呢?

陌上花 发表于 2012-3-14 09:16

我们早就取消了,换成医疗废物交接登记。

一叶扁舟 发表于 2012-3-14 09:24

不需要的,换成医疗废物交接登记本了。

悟儿 发表于 2012-3-14 09:30

我们还是要求注射器要分离、输水管要剪断三节,然后按医疗废物处理,医疗废物本中显示的是重量。

hjs590822 发表于 2012-3-14 09:43

现输液器需要进行毁形处理,注射器可毁形,毁形登记本可取消呢!

卡哇伊 发表于 2012-3-14 10:01

毁形登记本已取消多年,毁形对医务人员容易造成再次伤害。

吕永红123 发表于 2012-3-14 10:04

我们都毁形,但是没有记录本,有垃圾登记本,我觉得这样就可以了不要把工作搞得太繁琐了。

平凡之旅 发表于 2012-3-14 10:15

我们医院已经取消了,改为医疗垃圾登记本。

新宝山 发表于 2012-3-14 10:27

要求注射器要分离、输水管要剪断三节,这有悖职业防护,所以直接按医疗废物处理就行了,当然也不再需要登记了,直接按医疗废物进行交接登记就行。

LZQ001 发表于 2016-5-25 17:20

我们医院换成医疗废物交接登记本了。

阳光一点 发表于 2016-7-7 17:23

路过学习了,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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