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评审标准没有明确要求200-250张床位的人员配备
各位同仁,不知您是否关注到,新一轮医院等级评审的实施细则中,虽有提到人员配备和软硬件配备的问题,但没有像《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中那样明确提到200-250张床位配备一名感控人员,是否这样的明确的要求已经不需要再去提了?觉得很重要的问题呀 医院对人力成本控得太严,只追求效益而不考虑员工的感受,再者现在极少的医院还保留自己的医院文化,导致员工没有归属感。比较赞同邵医的做法,把病人和员工的安全放第一位-不加床、合理的医护患编制、取消门诊输液等都是为了安全,效益来自短床日高周转。感控的人力资源短缺是体制呵。 《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中那样明确提到200-250张床位配备一名感控人员
也不怎么明确 感控工作要做的事越来越多,按200~250张床配备一个感控人员是肯定不够的,为什么现在大家这么多困惑,最关键的一条就是人员配备不合理,感控人员过少,导致许多工作开展不起来。 人员配备不够,好不容易盼着增加一人,可是不是所需要的?会不会热爱此工作?能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有没有工作能力?又有那个关心这些呢?{:1_2:} 医院感染监测规范WS/T312—2009
4.6.1人员要求 医院应按每200张~250张实际使用病床,配备1名医院感染专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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