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药物治疗用微生物标本送检率要求≥30%,请问包括哪些标本?
生部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检查中明确提出“抗菌药物治疗用微生物标本送检率应≥30%”,就此项标准向各位专家请教2个问题:1.送检的微生物标本具体涵盖哪几种? 2.标本送检率计算中的标本送检总例数是否排除不合格标本?个人认为送检的微生物标本面涵盖很广,如痰、尿便、伤口分泌物、引流液、导管尖端、胸腹水、中心静脉导管、血液、胆汁、脑脊液、肺泡灌洗液等等;不合格标本一般微生物室马上反馈,并重送 我们医院的做法和上面老师的一样,我个人也同意2#老师的意见 同意上述老师的意见,我们也是这样做的。 我们的要求是根据患者疑似感染部位送检相应的标本 外科的送检率比较低,30%有困难,有的科室送检率还是很低的,内科系统就高了 所有标本多是要做培养的,外科系统要超过30%有点难,内科系统还是很高的,所以全院超过30%还是做的到的。 金碧辉煌 发表于 2012-4-12 10:2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外科的送检率比较低,30%有困难,有的科室送检率还是很低的,内科系统就高了
外科有相当部分是预防用抗菌药物,此部分不在送检率的范围内,应剔除的。只计算治疗用抗菌药物的例数做分母 所有标本多是要做培养的,外科系统要超过30%有点难 我们医院也一样,外科系标本送检率低,内科送检率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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