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china 发表于 2012-3-7 03:02

《2012年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新政解读与应对措施-临时采购数量受到了控制


    因特殊治疗需要,医疗机构需使用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以外抗菌药物的,可以启动临时采购程序。临时采购由临床科室提出申请,说明申请购入抗菌药物名称、剂型、规格、数量、使用对象和使用理由,经本机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审核同意后,由药学部门临时一次性购入使用。同一通用名抗菌药物品种启动临时采购程序原则上每年不得超过5例次。如果超过5例次,要讨论是否列入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调整后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总品种数不得增加。
什么是例次?这个需要定义。2011年,发现个别医院钻控制,一次大量购入抗菌药物,可供医院放开使用1、2个月,但医院坚持称这个就是临时采购。所以2012年,有了这个新要求。

星火 发表于 2012-3-7 08:14

消以药养医是治本,目前只能这样了。卫生部心里很明白呵。

细雨润竹 发表于 2012-3-7 08:50

2011年,发现个别医院钻控制,一次大量购入抗菌药物,可供医院放开使用1、2个月,但医院坚持称这个就是临时采购”——竟然有这样的事情发生,看来我们大A还真是良君一个了,他是不仅将品种限为47种,而且原则上不轻意启动临床采购程序。

风雨同舟 发表于 2012-3-7 09:14

本机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审核同意后,由药学部门临时一次性购入使用。

审核的过程?专家们都很忙,会否只留于形式而缺少实质性的控制?

玉玲珑 发表于 2012-3-7 10:41

一次大量购入抗菌药物,可供医院放开使用1、2个月”,既然未设置一次性采购的限量医院会借此钻空子,那么仅规定临时购进的次数而不规定每次购进的数量是否还会让医院钻空子呢?建议增加对每次购进数量的限定,如:一次性临时购进的药物使用时间最长不能超过xx周,1周?2周?3周?

罗震中 发表于 2012-3-9 01:48

核的过程冗长拖沓,审核的人员又不怎么专业,等药品杀过层层关卡,已经是第几天了?
感染性休克指南要求1小时内用有效抗生素,等利奈唑胺到手,病人已经挂了{:1_4:}

一枝梅 发表于 2012-3-9 06:19

本机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审核同意后,由药学部门临时一次性购入使用。
审 ...
我院去年,在我的主导下,这个工作还是有一些做法 的,老大同意,对使用量大的两种药,直接停用;在监控中,对我提出的两种药,实施了限量监控使用,体现了监控的延续性。同时,始终保持48种药,预留了两个药品临时采集的空缺,保证了严肃性。

qfxl 发表于 2012-4-20 14:39

年的标准是“5次” 今年的方案改为了“5例次”
另外今年还增加了在“一年内”的限制。
临时采购要求说明给那位患者用的?用药原因是什么?一次大量采购药品如果给多人使用就是违规,这点很明确,狡辩是没有用的。
我理解今年的“5例次”应该是说可以给5个病人申请药物,每个病人可以是一次也可以是多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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