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在科室还需要登记吗?
在医疗废物都是交给医废物处置中心,而且有交接登记,在科室还需要登记吗?现在科室病人比较多,医疗废物转运的次数也多,护士忙得没时间,所以问一下,科室还要登记吗?我们还在登记,科室与工人双签名。工人与处置单位双签名,好复杂。 科室与转运人员之间必须有交接记录,转运人员有全员汇总记录,转运人员与集中处置单位之间有交接记录。共三个记录本单。上级部门检查必须要看的。 当然需要登记,所谓的三联单吗,科室与废物回收人员,废物回收人员与焚烧站都要签字的,并且要求保存三年。卫生部《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医疗废物登记应该是2个方面,一是科室与医疗废物收集人员交接登记(登记本即可),再一个就是医疗废物收集人员与医疗废物处置中心交接登记。如果收集人员和医疗废物临时储存点不是同一个人,那还要增加医疗废物收集人员与医疗废物临时储存点保管人员交接登记,然后有医疗废物临时储存点保管人员与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收集人员交接登记(转移联单形式)。如果大家确实很忙,实际上医疗废物收集人员的登记本上楣栏上注上:交者签名,收着签名 这样也可以省去科室再准备一本登记本了,医疗废物交接时,双方通过清点无误,双方签名也是有效的,就是医院自查或者是卫生监督检查等只要登记齐全,双签名也没什么不可以啊!关键是真正交接登记,千万不可收集人员拿走了,随便写上一个数量,拿到护办室或者专门管理医疗废物交接的工人那里补上签名,这样的登记就没有意义了。这种情况我在很多医院检查的时候都发现过哦! 科室与转运人员之间必须有交接记录。 科室与转运人员之间必须有交接记录。
科室与转运人员交接是必须要有交接单的 关于医疗废物的管理在2003年6月国家专门颁布了医疗废物管理规范,在此规范中详细讲到了医疗废弃物的交接登记问题(三联单并保存三年),在医院总的医疗废弃物暂存点还有一份四联单的填写。医疗废弃物的规范管理涉及到医院员工的健康及病人疾病的恢复,更涉及到医院的发展问题。所以科室里做好医疗废弃物登记与交接是非常重要的事情,千万马虎不得。 一是科室与医疗废物收集人员交接登记(登记本即可),有回收人员签字;再一个就是医疗废物收集人员登记本有科室签字。记录保存3年。 我们都还在登记,包括科室与医疗废物专职收集人员交接登记以及是医疗废物专职收集人员与医疗废物处置中心交接登记,工作量确实比较大。 科室的登记是不能缺少的。
“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我们还在登记,科室与工人双签名。工人与处置单位双签名. 同意12#的意见,科室的登记是不能缺少的。
“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科室与转运人员之间必须有交接记录。 交接三联单,有双签名,一份留存在科室,保存至少三年。无需再做另外的登记。 医疗废物三联单,病房的那一联存三年,是病房自己保存呢还是定期交院感科,由院感科保存呢?请教各位老师 科室与收集运送人员交接登记,收集运送人员与暂存处管理人员交接登记,暂存处管理人员与环卫处运送人员交接登记,三个登记环节,登记资料保存3年 医疗废物三联单,病房的那一联存三年,是病房自己保存 科室与转运工人之间必须要有交接记录,并且双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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