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手术切口感染,抗菌药物使用时限何种情况下可以延长?
请问各位老师,为预防手术切口感染,国家规定使用抗菌药物的时限不超过48小时,能千篇一律做到吗?我院的一些手术超过此时限了,请问老师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延长使用呢?有没有具体的规定?谢谢! 老师您好!卫生部办公厅【2009】38号文件有明确规定。2010年11月29日卫生部办公厅你【外科手术部位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 贵院超时用药的手术都是以何借口用药的?谢谢! 为预防手术切口感染,国家规定使用抗菌药物的时限不超过48小时,新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有可能规定围手术期预防使用抗菌药物不超过24小时,但是具体到每个病例来说,不可能一刀切,如术后体温确实一直走高或者术后血象、C-反应蛋白高;或者伴有肺部感染等,一方面超过48小时或24小时病程录要详细记录延长使用的原因,另一方面要及时报卡与标本及时送检。 按照卫生部2010年11月29日卫生部颁布的【外科手术部位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要求及抗菌药物临床管理办法规定,再结合患者的临床表现,合理选用抗菌药物。 xouxou871221 发表于 2012-2-20 13:5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为预防手术切口感染,国家规定使用抗菌药物的时限不超过48小时,新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有可能规定围 ...
术后延长用药和术后感染用药不是一回事。术后延长用药是指预防用药,术后感染用药是指治疗性用药。前者存在不合理用药情况,后者属合理用药。个人意见,仅供参考,谢谢! 这就考我们医师的技术了,现在一刀切谁都提心吊胆 李昊元 发表于 2012-2-22 10:4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就考我们医师的技术了,现在一刀切谁都提心吊胆
看样子医师对自己的手术技能信心不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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