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医院评审中,医院感染管理列入医疗质量管理,是否意味院感科归属医务科?
各位老师:卫生部最新三级综合医院评审中,将医院感染管理与持续改进列入医疗质量管理中,未单独设立,是否意味着院感科又归属到医务科?新标准中,组织管理内容未有独立的感染管理部门要求,也为提出由主管院长直接领导,又不解,哪位老师可以指点吗? 但是,等级医院评审标准主要应参照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啊,《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明确规定:100张床位以上的医疗机构,应该设独立的医院感染管理部门,不应该化属医务科或者其他的职能部门,应该直接归院领导分管;至于分管领导,也说得很清楚,可以是一把手(主管院长),也可以是分管医疗的副院长。 大方向上是应该归医疗质量里,但是评审内容还是有院感专项内容呀,不应理解为合并到什么部门或者是没有领导主管,可以好好解读。 大质控原则。院感是医疗质量与安全的一部分。因此,卫生部这样的安排是合理的!!!!当然,院感肯定要求是独立部门管理,并不违背哈,因为这是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文件精神明确了的!!! 抛开医院评审,医疗质量管理持续改进本身就包括医院感染管理质量,感染控制是其中的一部分内容。 评审标准是方向,没有院感的独立条款,而是渗透在各个重点部门之中,这固然是因为新的评审细则强化持续质量改进,院感内容不太好好独立,但终是让人感觉院感不被重视,在组织管理中没有,容易被人误解成院感科不是独立的科室。 医院感染管理一贯都是医疗质量管理的范畴之一。楼主想把院感放到哪个块版呢? 一枝梅 发表于 2012-1-30 13:1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大质控原则。院感是医疗质量与安全的一部分。因此,卫生部这样的安排是合理的!!!!当然,院感肯定要求是 ...
梅管说的有道理!院感质量属大质控内的。符合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办法》。 院感科已属一类科室,卫生部已明确规定。没有什么可质疑的。和医务科,护理部是平等的! 我们浙江省综合医院等级评审细则医院感染管理与持续改进是单独列出的,并要求设立感染管理部门,但不管如何,院感质量只是医疗质量的一部分,医院感染管理与持续改进归属于医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 从新的评审标准看,医院感染管理是完全穿插在医疗质量的各个方面。
从标准看,医院应该有一个总的质量控制部,下设医疗、护理、院感等相关科室,这样可能更好的做到多科室协作、共同质量持续改进。 zzhap 发表于 2012-1-30 14:05 http://bbs.sific.com.cn/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从新的评审标准看,医院感染管理是完全穿插在医疗质量的各个方面。
从标准看,医院应该有一个总的质量控制 ...
医院目前的行政体系已经比较臃肿了,应该没有必要再增加“质量控制部门”这样的行政部门,如果要设立的话,也只能是为了应对医院等级评审所成立的临时性行政协调部门。
再者,将医疗、院感单独来设立多少有点偏颇,医院只要与临床相关的应该都属于医疗吧。 zzhap 发表于 2012-1-30 14:0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从新的评审标准看,医院感染管理是完全穿插在医疗质量的各个方面。
从标准看,医院应该有一个总的质量控制 ...
同意版主的说法。实际工作中院感管理确实是完全穿插在医疗质量的各个方面,需要多科室共同协作来完成,这也是院感工作的困难所在。 应该是这样理解:院感控制是属于医疗质量管理的中的内容之一,是“医疗质量”大的框架下所包含的内容,还有护理管理质量,等等,并不是归属医务科的问题。 消极的态度是:院感科可有可无,本来就是应该归属到医疗及护理当中去的。 感染率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医院的治愈好转率、死亡率、均次费用、平均住院日等医疗指标,因此也是医疗质量的一部分。 医院感染控制内容应该是医疗质量的一部分,而且穿插在医疗质量安全的方方面面。医院的质量和安全是医院工作的底线,而医院感染工作又是医疗质量和安全的底线!卫生部这样规定是有道理的!要全体医务人员知道医院感染控制工作并不是医院感染管理科的工作,而且是全体医务人员的事情!这样更好地做好医院感染控制工作!不对之处,请各位老师批评指正! 不意味着院感科归属医务科,与医务科均为独立设置的部门 同意梅管的说法,有卫生部的文件规范,院感应该是独立的部门,由院级领导直接分管喽!! 现在的医院等级评审又快落入俗套了,就像前些年的全国本科教育评估,大家一窝蜂的都上等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