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磊--wxmsl 发表于 2012-1-19 16:00

新华关注

[新华日报 2012-01-19] 1月18日,高邮市18位村民领取共计62万余元的新农合重特大疾病保障基金补助。该市在全省率先试点建立新农合重特大疾病保障基金补助制度,春节前760名重特大疾病患者全部享受2011年度新农合重特大疾病保障基金补助595万元,月底前全部发放完毕。

  1月13日,高邮市出台《2011年度新农合重特大疾病保障基金补助办法》,将儿童先天性心脏病(0-14周岁)、白血病、终末期肾病透析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等10种疾病纳入2011年度新农合重特大疾病保障基金补助范围。患有这10种疾病的村民,医药费用在享受新农合补偿和医疗救助的基础上,再次予以补助,补偿额度不受该市新农合15万元补偿封顶线的限制。对符合补助范围的参合人员,在市、乡、村三级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补助对象。这项制度对防止农村重特大疾病患者因病返贫具有重要意义。

  高谢村万福组的王艺今年3岁,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去年4月在南京市儿童医院就诊,手术后病情好转,医药费要4万多元。王艺的父亲王小马昨替孩子领取了补助,他告诉记者:“我在建湖县打工,年收入3万元不到,有了这笔钱,家里好过年了!”高邮浩芝村土桥组村民冯寿源今年45岁,去年6月在高邮市人民医院就诊发现尿毒症后,全年看病费用3.3万元,新农合已报销1.2万元,本次新农合再补助1.3万元。他对记者说:“虽然尿毒症估计每年要花费8万元医药费,但我每年都能享受政府补助,不怕了。”

  省卫生厅长王咏红在1月12日结束的全省卫生工作会议上透露,国家要求各省从新增资金中划出一定比例建立省级统筹基金,用于重特大疾病保障。此外,要探索利用商业保险形成多重补充保险机制,分担重特大疾病高额费用。我省今年已将实施农村重特大疾病保障纳入全年10大便民惠民举措之一。参加新农合的先天性心脏病患儿、白血病患儿等符合条件的贫困农村患者报销比例将达90%,并逐步将肺癌、食道癌、胃癌等12种疾病纳入保障范围。

金陵 发表于 2012-2-2 23:46

顶一个!老百姓满意了就是医改的成功。

/xinFreeの 发表于 2012-2-29 14:44

顶一下,为了和谐的社会幸福的生活.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新华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