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生物标本送检的管理督促工作该由哪个部门负责?
生部规定接受抗菌药物治疗住院患者微生物检验样本送检率不低于30%,请问在你们医院,这项工作是由我们院感部门承担的吗?还是由医务部门、或者是药学部门承担?谢谢!在我们的方案里好像没有明确这项具体由那个部门来落实,虽然老大在一次会议上说,要给感管科加大分值,让抓这项工作,不过,个人认为,这项工作还是应该各部门协作完成更好,试想,没有医务部门的参与,只靠药学或感管科,恐怕效果可想而知。 在我们医院是由院感科承担的。 我们三家都在督促。具体的送检率由我们科调查统计。 我们医院原来也没有明确规定哪个部门在做,但今天省里领导来我院检查阳光用药时,问药学部门要这个率,药学部门拿不出来,于是问我们要,但我们也没有这方面的数据,但据药学科负责人说,省里专家说是有我们院感搞的,但个人认为应该药学或医务部门更合适一些,不知有没有哪份文件或规范明确要求是我们院感负责的? 我们医院也是由院感科承担。 我们医院也是我们承担,虽然在本省的等级医院评审标准里这是属于药事组。 我们院感科只有做现患率调查时才有这个数据,平时也做?工作量太大了! 我们医院是由院感科承担的。 如果有信息平台的话,可能通过软件只可以实现统计,但如果手工的话就真的是工作量太大了。问题有几个:一是所有住院病人都统计,还是只抽查一部分病人,如果只抽查一部分,那比例应当多少?检查频率是每月一查?每季一查?还是每半年一查等。二是治疗使用抗菌药物在临床上可能有时难与预防性用药明确区分。三是一个病人不同部位的标本应怎样算,同个部位多次送检的又该怎么算? 院感科、质控办、医务科都有义务干这个事。
RE: 微生物标本送检的管理督促工作该由哪个部门负责?
巴斯德之徒 发表于 2011-12-9 16:5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院感科、质控办、医务科都有义务干这个事。
我们微生物实验只负责统计报告,但是督促部门我个人认为还是以医务处为主比较好,这一点与国家抗菌药物管理的精神也相符。 大力发展电子病历系统,这样所有的统计就可以自动生成了 我省的等级医院评审标准里属于药事组,感控科平时协助管理,督促科室送检。 还是三部门协同做事的好。像我们院感科就两人承担着几个科室的事,实在是忙不过来。 我们医院也是是医务、药剂和院感科联手督促,但们两家只说不查,倒是我们院感科每月统计率、对不达标的扣分。 每月某个科室抽查一部分病历,进行统计。省时省力。
赞同楼上的观点,省时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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