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叶飞舞 发表于 2011-12-1 17:48

护士受到梅毒抗体弱阳性病人的针刺伤怎么办

我院外科一名护士发生针刺伤,患者为梅毒抗体弱阳性,当时咨询我市疾控中心艾滋病科,告诉我没有特殊处理的方法,这样的病人只能说感染过,但不是病人。看了论坛中老师的帖子,说用长效青霉素,这种药我们医院从来就没有用过,我的问题是:1、这个护士需要用药预防吗?2、如果需要,已经过了24小时了,还可以用吗?3、选择阿奇霉素的话使用方法是什么?

lzxlkflh 发表于 2011-12-1 19:19

过了24小时也可以用,我们遇到类似的情况咨询皮肤科医生。

天天,天蓝 发表于 2011-12-1 19:46

可以请教一下感染科医生,他们应该知道怎么用。

感染戈壁 发表于 2011-12-1 19:49

感染科不管梅毒,建议咨询皮肤科。

红叶飞舞 发表于 2011-12-1 20:03

感染戈壁 发表于 2011-12-1 19:4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感染科不管梅毒,建议咨询皮肤科。

我当时就给疾控中心的艾滋病科打电话咨询了,他们告诉我没有什么好办法,所以到论坛中找答案,临床上一般有这种情况首先想到的是院感科。其实冲这一点,说明临床还是认可我们的,呵呵!

感染戈壁 发表于 2011-12-1 20:07

banban63627 发表于 2011-12-1 20:0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当时就给疾控中心的艾滋病科打电话咨询了,他们告诉我没有什么好办法,所以到论坛中找答案,临床上一般 ...

我们都是咨询我,但不知道就是不知道。梅毒,真不了解。

凤姐 发表于 2011-12-1 20:10

请教版主们该如何用药我也不知道,如果遇到怎麽办?

画中仙 发表于 2011-12-1 20:29

梅毒,真没有好办法,有哪位老师指点下。

二道桥的羊肉串 发表于 2011-12-1 20:46

问题是血源性职业导则上规定的三种疾病时艾滋,乙肝,和丙肝,不包括梅毒呀,每次遇到了,我们也真的不好给医务人员解释呀?

fumin 发表于 2011-12-2 22:04

这个应该是去皮肤科诊治,他们才是专家!

红叶飞舞 发表于 2011-12-3 06:30

谢谢各位老师的指导,我在论坛上看到了一些资料也咨询了皮肤科的医生,到科室进行了指导,措施是暂不处理,1、3、6月进行梅毒抗体检查,同时科室进行一次职业防护的学习。

老fat 发表于 2011-12-9 11:10

1.您的病人做的是梅毒的什么检测,如果是仅仅是抗体弱阳性,那他只是既往感染者,无需处理。2.如果UsR也是阳性,那就看滴度了,这点国家没有明确的规范,不同专家有不同见解。3.单次使用苄星青霉素是否有效还是值得商榷的。我们科室统一的意见是不建议注射,但皮肤科的医生要求注射。所以我们在确认梅毒时我们会转介到皮肤科就诊,但我们仍会随访。

yuanshangxue 发表于 2011-12-9 11:23

楼上老师的解答是最佳方案:"谢谢各位老师的指导,我在论坛上看到了一些资料也咨询了皮肤科的医生,到科室进行了指导,措施是暂不处理,1、3、6月进行梅毒抗体检查,同时科室进行一次职业防护的学习。"

lajxh 发表于 2011-12-9 12:04

我们也是象老fat老师一样,转皮肤科就诊,我科随访。

米卢哇321 发表于 2012-1-4 16:04

我想简单的“挤、冲、消、包”在1、3、6月进行梅毒抗体检查是必要的。

冰心 发表于 2012-5-4 14:49



    我们通常遇到的职业性针刺伤多为乙肝病人、丙肝病人以及艾滋病病人的血液,梅毒病人针刺伤还真未遇到,但是否有影响,得看此病的传播途径如何?

梅毒的传播途径如下:

  (1)胎传:患梅毒的孕妇可以通过胎盘使胎儿受染,一般认为感染发生在妊娠4个月以后。病期超过4年未经治疗的梅毒妇女,虽然有性接触,一般也不会传染,但妊娠时仍可传染给胎儿,病期越长,传染性越小。

  (2)胎传梅毒:患梅毒的妇女,未经治疗,怀孕后母亲体内的梅毒螺旋体可通过血液循环到胎儿体内,使胎儿感染上梅毒。

  (3)血源性传染:如果供血者是潜伏梅毒患者,她(他)所提供的血液中可能带有梅毒螺旋体。一旦输人到受血者的体内,即可产生感染,这样的病人不产生一期梅毒的表现,而直接出现二期梅毒的症状。所以,对供血者进行梅毒血清学筛选检查是十分重要的。

  (4)直接性接触传染:经研究发现梅 毒螺旋体对人体的皮肤和粘膜有亲和力,能穿透正常的皮肤和粘膜。梅毒病人生殖器上的病损不痛不痒,不妨碍***,如果病人继续与其他健康人发生性行为,那么 后者很容易被传染上梅毒。另外,在***时,外生殖器极度充血,并相互摩擦,多少会引起皮肤粘膜的细微擦伤,更为梅毒螺旋体的入侵创造了有利的条件。接 吻、同性恋、生殖器接触一类的性行为同样可传染梅毒,损害可发生在口唇、肛门、舌、咽部、手指等部位。

  (5)间接接触传染:与梅毒病人共同生活在一起的人,可以接触到病人使用过的内衣、内裤、被褥、毛巾、浴巾、浴盆、便器等,由于这些用具上可能会沾有病人损害处排出的梅毒螺旋体,因而产生感染。

  (6)梅毒其他传播,少数可以通过性接触以外的途径受传染,如接吻、哺乳;接触有传染性损害病人的日常用品,如衣服、餐具、用具等,也可传染。

    所以,遇到梅毒病人针刺伤我们也不可忽视。楼上老师的意见我认可,而且我院也遇到过同类情况,我们的处理办法是:在“挤、冲、消、包”的基础上,加上我院泌尿外科医师的意见,首选药物青霉素1200单位加上液体静脉点滴,连续七天进行预防性治疗。然后在1、3、6月进行梅毒抗体检查。

lee15 发表于 2012-12-15 18:44

13楼正解。赞同{:1_1:}

psbcll 发表于 2013-9-3 16:25

画中仙 发表于 2011-12-1 20:2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梅毒,真没有好办法,有哪位老师指点下。

遇到梅毒感染时我们是普通青霉素800万单位/q6h用10-14天或长效青霉素120单位用10-14天,而后追踪。

神秘精灵 发表于 2013-9-29 15:01

赞同16楼老师的建议:遇到梅毒病人针刺伤我们也不可忽视。在“挤、冲、消、包”的基础上,加上泌尿外科医师的意见,首选药物青霉素1200单位加上液体静脉点滴,连续七天进行预防性治疗。然后在1、3、6月进行梅毒抗体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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