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眼菲菲 发表于 2011-11-29 21:31

请专家解读政策

《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中提到:未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对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进行严格消毒的。请问是什么意思??是病区内进行消毒还是由医院污水处理处进行处理??

石磊--wxmsl 发表于 2011-11-29 21:34

我不是专家,仅代表个人意见:是指应该严格消毒的(污水、排泄物)而没有严格消毒的东西!!!

马车 发表于 2011-11-29 22:18

如果医院有完善的污水处理系统而且能正常运转,可以直接排入污水道。否则就要先消毒再倒掉!

大眼菲菲 发表于 2011-11-29 22:37

mache 发表于 2011-11-29 22:1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如果医院有完善的污水处理系统而且能正常运转,可以直接排入污水道。否则就要先消毒再倒掉!

我院有专用的传染科污水处理系统,与总体污水处理是分隔开的,在这种情况下,传染病区还需要在病区内对病人的排泄物、病人用过的生活污水进行消毒处理吗??谢谢,请多指教!!

五角星 发表于 2011-11-30 08:44

《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中指的确实是对污水在进入医院污水处理系统前的消毒,但在实际工作中各省似乎并未提出此类要求,而且卫生、环保、建设等国家主管部门也没有要求,要求的只是向外排放时应达标。
这应当是当初在制定《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时为划分卫生与环保的职责而进行的一刀切的划分,本义就是医院内的归卫生,医院外的归环保,不具备实际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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