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给保胎孕妇错送堕胎药被停职
本报汕头讯一名孕妇在汕头妇产医院做保胎治疗期间,送到她病床前的竟然是另外一个病房孕妇的堕胎药。这起发生在上月的事件,仍未平息——虽经医院救治已确认胎儿暂时得以保住,但“保胎”险变“堕胎”的孕妇却不知道这次错误给肚中的胎儿会带来怎样的后果。事发医院院长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称,这是一起护理差错,是“个人工作责任心的问题”,当事护士在前日被停职。
事件:
护士送药错病床
10月6日,怀孕两个月的郑小姐有出血症状,到汕头妇产医院诊治。医生检查后确认宫内早孕、先兆流产,遂收治在医院4楼妇产科病区,给予保胎治疗。
在这个病区的31号床,是一间单人病房。10月9日这天,郑小姐的病情已有所好转。上午,一名护士送来了3片糖衣药片,嘱咐按时吃药然后关门离开。11时,郑小姐服下了药片。
可服药后没多久,郑小姐觉得手心发痒浑身不适。原来她服下的是“米索前列醇片”,这是一种堕胎药。院方告诉郑小姐,是护士发错了药。本来发到11号病床的堕胎药,被送到了31号保胎病房。
院方:
护理差错非医疗事故
院方负责人在昨日对本报记者证实,确实是护士将药物送错了房间。但汕头妇产医院院长刘加忠强调说:“这是一起护理差错,不是医疗事故。”
这是一名刚刚毕业的护士,仅仅20岁。她的岗位是助理护士,还暂未取得相关资格证。
在10月9日后,医院对已经服下堕胎药的保胎孕妇进行了系列诊疗措施,临床观察近一个月后复查彩超确认告知郑小姐保胎成功。
“保胎成功?你告诉我什么叫保胎成功?能够保证胎儿没有受到这次用药的影响?”对此,郑小姐的一位家属在昨日对记者表示不能接受。因为担心,郑小姐提出一份协议,没有要求金钱赔偿,但要求医院保证胎儿能够健康出生。
护士:
已被停职处理
汕头妇产医院的副院长郑群对记者说,根据药典记载,米索前列醇片吸收快、排出也快,“体内不会产生积蓄。”她说,孕妇担心药物会造成胎儿畸变等问题,根据药典描述是不存在的。
医院在前日宣布了对送错药的助理护士的停职处理决定,汕头市当地卫生部门也已在昨日下午在该院护理部对这一事件进行深入了解。但医院和郑小姐双方都称,还不能就这次送错药事件达成协议。
郑小姐服下的堕胎药。
这起事件首先院方负有管理责任,还未取得资格证(执业证)的护士是不能单独进行治疗护理操作的,必须有老师带教.
难以置信,居然会出现这样的差错!!! = =|||这是让人难以置信。
这不是医疗水平问题,完完全全是个人责任心的问题啊。 无视医疗护理质量的结果 助理护士发生差错,责任要有带教老师担,不单单是个人责任心的问题。 怎么这样粗心呢?护理的查对制度形同虚设,应该加强教育! 金陵 发表于 2011-11-11 12:2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起事件首先院方负有管理责任,还未取得资格证(执业证)的护士是不能单独进行治疗护理操作的,必须有老师带教 ...
领导肯定要负责任,无证执业是非法的。 责任心都哪里去了?制度都成了摆设、形式? 仅仅就护士发错药给予停职处理就这么简单了事?医院的主管部门干什么去啦?明明“还暂未取得相关资格证”,为什么还让她独立发药?这个科室的护士长、这个医院的护理部、这个医院分管护理的领导,难道没有责任吗? xiaoxiaofangf 发表于 2011-11-11 13:1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怎么这样粗心呢?护理的查对制度形同虚设,应该加强教育!
不能用一个“粗心”解释,这是一个护理管理问题,护理管理不严格,才导致无证上岗,严格地说,这个护士有责任,但不能负主要责任,负主要责任的应该是这个科室的护士长,难道她不知道护士无证不能独立操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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