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卫办医发〔2008〕48号
大家对以下内容如何理解?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辖区内细菌耐药监测情况,严格执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规定,根据《卫生部全国细菌耐药监测2006-2007年度报告》(附件2)的监测结果,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逐步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预警机制,采取相应的干预措施:
(一)对细菌耐药率超过30%的抗菌药物,应将预警信息及时通报有关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
(二)对细菌耐药率超过40%的抗菌药物,应该慎重经验用药。
(三)对细菌耐药率超过50%的抗菌药物,应该参照药敏试验结果用药。
(四)对细菌耐药率超过75%的抗菌药物,应该暂停该类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根据细菌耐药监测结果再决定是否恢复临床应用。
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辖区内医疗机构细菌耐药监测管理工作,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指导、评价和监督检查的管理职责,
回复 #1 LAOYAO007 的帖子
有口号的嫌疑哦?:L关键把观念落实在行动上:lol
回复 #2 zhangfh 的帖子
:handshake 有同感,呵呵。 说明卫生部已注意到此问题,虽然似乎只有象征意义.希望是个好的开端!!!:run回复 #2 zhangfh 的帖子
[ 本帖最后由 LAOYAO007 于 2008-5-29 13:34 编辑 ] 说明卫生部已注意到此问题,虽然似乎只有象征意义.希望是个好的开端, 但48号文可执行性较差,特别是预警机制方面根本无法执行,逐步进行吧,先将氟喹诺酮类抗菌药的使用量降下来倒是真的,目前氟喹诺酮类抗菌药确实是滥用比较严重,造成的细菌耐药性也在逐年上升。 回2#:
同意你的意见!:handshake
还要等好久好久好久..............吧?
虽然说卫生部认识到这个问题,但认识---------------------行动
(特 色)
我们只有耐心等待
好在我们正在行动 反正我已经行政作为了,你们不要告我行政不作为呵.虽然字里行间矛盾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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