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透病人感染乙肝或丙肝是否一定是医院感染?
透析病人是一个高危人群,怎么确定个别(百分之一的)透析病人感染乙肝或丙肝就是医院感染呢?一旦感染是否就是医院的消毒隔离工作不到位?现在透析器和管路都是一次性的,而且严格按照无菌技术操作规程操作,况且透析病人也不住院,在医院外的时间比在医院的时间还长。我国是一个肝炎大国,不透析的人怎么也感染了那么多的乙肝和丙肝?据统计我国透析病人感染乙肝率为4%,丙肝感染率为30%;台湾丙肝感染率为58%?请各位老师给予帮助!!先谢谢啦! 透析病人一般在透析前要检查乙肝标志物、丙肝抗体、梅毒抗体、HIV抗体。以后每半年再检查一次。如果患者只在一个医院做透析治疗。而且没有输血史及与乙肝患者及丙肝患者密切接触。那么发生乙肝丙肝医院还真有点说不清楚。但如果我们的消毒隔离到位,透析器不复用。那透析病人发生乙肝丙肝,如有纠纷,那病人必须能够证明就是医院的原因引起。那他就要举证了。没有证据院方是不会认可的。 山竹老师说的对,透析前要检查乙肝标志物、丙肝抗体、梅毒抗体、HIV抗体。以后每半年再检查一次。如果患者只在一个医院做透析治疗。而且没有输血史及与乙肝患者及丙肝患者密切接触。那么发生乙肝丙肝医院还真有点说不清楚。但有没有与乙肝患者及丙肝患者密切接触这个不好界定吧。 同意楼上老师的,现在院感检查我省改了,从以前的半年复查,改成现在的三个月就要复查一次,然后半年又要查.这些东西出来后,只会增加病人的负担,但是,如果不那么做万一有个什么不测医院又要倒霉.现在科里输血医生都会开输血前检查的,但是对于这些每周二次透析都难的病人来说又多出一笔支出.难啊,医院难,病人难. 其实透析和其他诊疗行为一样,都有传播疾病的可能,只不过透析的可能性大一点。关键是我们平时工作中能否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去预防院内感染,另外在发生院内感染事件后能否拿出证明我们无过错的证据(也就是个中登记和记录以及医学文书)。平时我们在日常监督的时候,要求医疗单位制作的各种记录,就是这个目的,很多医护人员觉得国家没有明文要求,或者工作太忙没必要增加负担为由不愿意作记录,就是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等真正发生院内感染事件后,调查组不会听你们解释,只看文字材料。 谢谢以上各位老师的分析和指导!!! 各位老师的分析很正确。学习了,对我很有帮助 学习了老师的经验,谢谢了。 各位老师分析正确,我院使用的也是一次性的,但三个月血源性疾病监测及免疫注射是必须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