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农大副校长住院半月死亡 法院一审判决医院赔偿4万元
法院一审判决医院赔偿4万元后,家属上诉,日前二审开庭西南农业大学原副校长李安富,因腰痛到市内某三甲医院住院治疗,治疗半个多月后,因脓毒性败血症继发全身多器官衰竭而亡。
李安富的家人认为,医院对李安富之死,存在不可推卸的责任,遂将其告上法庭。前日,市一中院二审开庭。
腰椎管狭窄症患者
死于败血症
2001年,李安富任西南农业大学副校长。2004年5月,60岁的他退休。
他的家人介绍,由于长期在野外搞柑橘研究,翻山越岭,风餐露宿,李安富患上了腰椎病,这个病伴随了他30年。2009年7月22日,李安富感冒后腰部疼痛,被家人送到某三甲医院。
门诊发现,李安富腰椎间盘突出,存在感染。同年7月24日,李安富到该院骨科住院治疗。住院前的CT结果显示,李安富腰椎管狭窄。
次日,血常规检查发现,感染加重。
7月26日,李安富右脚外侧踝骨出现红肿。
7月31日,医院下达病危通知书。当晚,李安富被转入感染科。
此后,李安富病情继续恶化。
8月9日,李安富因脓毒性败血症继发全身多器官衰竭而亡。
并非绝症却出了人命
死者家属起诉
“腰椎管狭窄症,并非绝症,但却医出了人命!”李安富去世后,其家属对医院的治疗非常不满,为此起诉到沙坪坝区法院。
医院认为,李安富的死与他体弱有关。医生的治疗是积极的,处理是恰当的,不存在明确医疗不当的行为,不存在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的医疗过错。
对此,李安富的家属不予认可。他们称,李安富身体很好,死前半年做体检时,只发现有脂肪肝,并没有其他异常。
一审判医院赔偿4万
家属不服判决
去年11月,沙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医院在李安富入院时存在感染的情况下,未及时复查血常规,以了解和控制感染,治疗行为不规范,存在一定过错。李安富自身疾病的自然转归是其死亡的直接因素,医院的过错行为是其死亡后果的诱发或促进因素。
法院一审判决医院担责三成,赔偿死者家属4万元。
李安富的家属对此不服,提起上诉。
他们称,医院未向家属做出合情合理的解释与书面道歉,拒不承认自己的医疗过错,希望法院追究该院医疗损害的全部赔偿责任。重庆晚报记者 陈国栋 见习记者 舒楚寒
学习了。
侵权责任法出台后,很多医疗行为变得扑朔迷离,可能存在风险,例如我们的院感、消毒隔离。
窃以为:现在病人对侵法、对消毒隔离还不懂,如果碰到难缠的,他在医院治疗,即使医师给他看好了病,他觉得不爽,用侵权法来找茬,可能我们医院有的麻烦。{:1_10:}
上述案例,可能就是用的侵权法来判决的。 凤凰网刚出来,我们论坛就有报道了。真快啊!
虽然具体过程不清,但是不能排除,确实存在感染的情况。 这样的案例存在很多,患者及家属的意识的增强,医院内感染我们医务人员应该确确实实从心理上重视。
否则以后这样的官司会越来越多。
医院赔偿的原因貌似是病人入院后没有及时采取措施控制已有的感染? 随时关注案件的过程,期待结果早日出来!从事例本身学习收获点什么.......{:1_8:} {:1_14:}{:1_14:}现在的医疗纠纷真多,不过以后估计会更多,因为人们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了,我们院感的也会受到关注。期待领导的重视。 学习了,病人的维权意识越来越强,一不小心就被病人告上法庭,工作难啊。 动不动就赔钱,真是钱社会,让人民币来给患者看病好了。医院、医生未违法、也未违规,评什么法院叫医院赔钱。病人家属认为不该死就要赔,病人家属有什么依据说病人不该死。 现今的社会变得让人不认识了,医院动辄当被告、医患紧张从何时出现的呢,好象并不久远,是法律的因素、病人变的聪明了、医疗体制有关、抑或整个社会的因素,兼而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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