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谷 发表于 2008-5-9 21:57

求助!手足口病的隔离期限如何规定?

手足口病的隔离期限如何规定?有谁告诉具体出自哪里?

楚楚 发表于 2008-5-9 23:18

回复 #1 绿谷 的帖子

确实需要有一个比较明确的认识,抛砖引玉一下,希望得到专家的解答!
一、“美国CDC关于手足口病的12问答”中“通常来说,由克萨奇病毒A16感染的手足口病症状比较轻微,而且几乎所有的病人无需医学治疗7至10天就可以完全康复。并发症不常见。罕见情况下,感染克萨奇病毒A16可以发展为“无菌性”或病毒性脑膜炎,症状表现为发烧、头痛,颈部僵硬或背痛,需要住院治疗数天。另外一种引起手足口病的病原体,肠病毒EV71也可以引起病毒性脑膜炎,罕见情况下,更严重的症状包括脑炎和小儿麻痹症样瘫痪。EV71引起的脑炎可以致命。1997年马来西亚和1998年台湾都有手足口病的爆发感染导致并发脑炎死亡的病例。”,但EV71的情况不太明确。
二、“2007年香港卫生防护中心关于医院处置手足口病的指南”中“不要在退烧和所有的疱疹干瘪之前送孩子去学校,如果发生爆发感染,请遵循卫生防护中心的指示。”
那么综上所述,隔离期是否因人而异,如症状、体征等?

safihu 发表于 2008-5-9 23:29

是个困惑的问题,没有个具体的隔离期限,也是难防的原因之一吗。

幸福 发表于 2008-5-9 23:40

是啊,没有一个文件和方案上提到隔离期限的?

临海听涛 发表于 2008-5-9 23:55

据有关报道(具体忘记了),EV71感染患儿在1周内可从飞沫排出病毒,粪便中排出病毒时间可长达3~5周。
目前,专家还没有隔离时间的建议。但考虑到排毒时间,隔离应该建议在5周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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