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衣 发表于 2008-5-3 10:17

卫生部: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2008年版)该版本有跟新版本

本帖最后由 娜姆 于 2016-1-23 23:21 编辑

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2008年版)
新版本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2009版)》的通知
http://bbs.sific.com.cn/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8095&fromuid=57816
(出处: 上海国际医院感染控制论坛)

(出处: 上海国际医院感染控制论坛)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www.moh.gov.cn      2008-05-02      


手足口病(Hand-foot-mouth disease, HFMD)是由多种肠道病毒引起的常见传染病,以婴幼儿发病为主。大多数患者症状轻微,以发热和手、足、口腔等部位的皮疹或疱疹为主要特征。少数患者可并发无菌性脑膜炎、脑炎、急性弛缓性麻痹、呼吸道感染和心肌炎等,个别重症患儿病情进展快,易发生死亡。少年儿童和成人感染后多不发病,但能够传播病毒。引起手足口病的肠道病毒包括肠道病毒71型(EV71)和A组柯萨奇病毒(CoxA)、埃可病毒(Echo)的某些血清型。EV71感染引起重症病例的比例较大。肠道病毒传染性强,易引起暴发或流行。为指导各地做好手足口病的预防控制,制定本指南。

一、目的

(一)指导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肠道病毒病的疫情报告和监测;

(二)指导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实验室检测;

(三)指导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开展公众预防和疫情应急处置。

二、病原学

引起手足口病的主要为小RNA病毒科、肠道病毒属的柯萨奇病毒(Coxasckie virus) A组16、4、5、7、9、10 型, B组2、5、13 型;埃可病毒(ECHO viruses)和肠道病毒71型(EV71),其中以EV71及Cox Al6型最为常见。

肠道病毒适合在湿、热的环境下生存与传播,对乙醚、去氯胆酸盐等不敏感,75%酒精和5%来苏亦不能将其灭活,但对紫外线及干燥敏感。各种氧化剂(高锰酸钾、漂白粉等)、甲醛、碘酒都能灭活病毒。病毒在50℃可被迅速灭活,但1mol浓度二价阳离子环境可提高病毒对热灭活的抵抗力,病毒在4℃可存活1年,在-20℃可长期保存,在外环境中病毒可长期存活。

三、流行病学

(一)       流行概况

手足口病是全球性传染病,世界大部分地区均有此病流行的报道。1957年新西兰首次报道该病。1958年分离出柯萨奇病毒,1959年提出手足口病命名。早期发现的手足口病的病原体主要为Cox A16型,1969年EV71在美国被首次确认。此后EV71感染与Cox A16感染交替出现,成为手足口病的主要病原体。

20世纪70年代中期,保加利亚、匈牙利相继暴发以中枢神经系统为主要临床特征的EV71流行,1975年保加利亚报告病例750例,其中149人致瘫,44人死亡。1994年英国发生一起由Cox A16引起的手足口病暴发,患者大多为1-4岁婴幼儿,大部分病人症状较轻。英国1963年以来的流行病学数据显示,手足口病流行的间隔期为2-3年。20世纪90年代后期,EV71开始东亚地区流行。1997年马来西亚发生了主要由EV71引起的手足口病流行,4-8月共有2628人发病,4-6月有29例病人死亡。

我国于1981年上海首次报道本病,此后,北京、河北、天津、福建、吉林、山东、湖北、青海和广东等10几个省份均有本病报道。1983年天津发生Cox A16引起的手足口病暴发,5-10月间发生了7 000余病例。经过2年低水平散发后,1986年再次暴发。1995年武汉病毒研究所从手足口病人中分离出EV71,1998年深圳市卫生防疫站也从手足口病患者标本中分离出EV71。

1998年,我国台湾地区发生EV71感染引起的手足口病和疱疹性咽峡炎流行,监测哨点共报告129106例病例。当年共发生重症病人405例,死亡78例,大多为5岁以下的幼儿。重症病例的并发症包括脑炎、无菌性脑膜炎、肺水肿或肺出血、急性软瘫和心肌炎。

手足口病流行无明显的地区性。一年四季均可发病,以夏秋季多见,冬季的发病较为少见。该病流行期间,可发生幼儿园和托儿所集体感染和家庭聚集发病现象。肠道病毒传染性强、隐性感染比例大、传播途径复杂、传播速度快,在短时间内可造成较大范围的流行,疫情控制难度大。

(二)       传染源和传播途径

人是肠道病毒唯一宿主,患者和隐性感染者均为本病的传染源。肠道病毒主要经粪-口和/或呼吸道飞沫传播,亦可经接触病人皮肤、粘膜泡疹液而感染。是否可经水或食物传播尚不明确。发病前数天,感染者咽部与粪便就可检出病毒,通常以发病后一周内传染性最强。

病人粪便、疱疹液和呼吸道分泌物及其污染的手、毛巾、手绢、牙杯、玩具、食具、奶具、床上用品、内衣以及医疗器具等均可造成本病传播。

易感性

人对肠道病毒普遍易感,显性感染和隐性感染后均可获得特异性免疫力,持续时间尚不明确。病毒的各型间无交叉免疫。各年龄组均可感染发病,但以≤3岁年龄组发病率最高。

四、病例定义

(一) 临床诊断病例

急性起病,发热,手掌或脚掌部出现斑丘疹和疱疹,臀部或膝盖也可出现皮疹。皮疹周围有炎性红晕,疱内液体较少;口腔粘膜出现散在的疱疹,疼痛明显。部分患儿可伴有咳嗽、流涕、食欲不振、恶心、呕吐和头疼等症状。

重症病例:1.有手足口病的临床表现的患者,同时伴有肌阵挛,或脑炎、急性迟缓性麻痹、心肺衰竭、肺水肿等。2. 手足口病流行地区的婴幼儿虽无手足口病典型表现,但有发热伴肌阵挛,或脑炎、急性迟缓性麻痹、心肺衰竭、肺水肿等

(二)实验室诊断病例

临床诊断病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为实验室诊断病例

1.病毒分离

自咽拭子或咽喉洗液、粪便或肛拭子、脑脊液或疱疹液、以及脑、肺、脾、淋巴结等组织标本中分离到肠道病毒。

2.血清学检验

病人血清中特异性IgM抗体阳性,或急性期与恢复期血清IgG抗体有4倍以上的升高。

3.核酸检验

自病人血清、脑脊液、咽拭子或咽喉洗液、粪便或肛拭子、脑脊液或疱疹液以及脑、肺、脾、淋巴结等组织标本等标本中检测到病原核酸

五、疫情报告

(一)自2008年5月2日起,手足口病纳入丙类传染病管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传染病防治法》和《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对符合上述病例定义的手足口病病例进行报告。

(二)报告内容与方法

发现手足口病患者时,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传染病报告卡》中“其他法定管理及重点监测传染病”一栏中填报该病。实行网络直报的医疗机构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未实行网络直报的医疗机构应于24小时之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报告病例分“临床诊断病例”和“实验室诊断病例”两类。如为实验室诊断病例,则应在报告卡片“备注”栏内注明肠道病毒的具体型别,如为重症病例亦应在“备注”中注明“重症”。

(三)局部地区或集体单位发生流行或暴发时,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及时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

(四)报告信息分析和反馈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对疫情报告信息进行逐级审核。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每日浏览并分析监测数据,发现异常升高或病例呈聚集性分布或出现死亡病例,应及时核实并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及时向下级疾控机构及医疗机构反馈疫情分析信息。

六、流行病学调查

发现手足口病报告病例数明显增多、病例呈聚集性分布、重症病例比例较大或出现死亡病例时,应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调查的主要目的:一是采集相关标本,开展实验室检测,明确病原并进行分型鉴定;二是收集临床资料,以了解不同型别肠道病毒的致病性、毒力、所致疾病临床类型及救治等;三是阐明本次流行/暴发的传播方式及感染的危险因素等,以便制定针对性的预防控制措施;四是评价不同防控策略和措施的有效性。流行病学调查方案和调查表应根据调查目的不同而进行专门设计。

七、实验室检测

(一)在手足口病高发季节,各省疾控中心要组织开展对手足口病病例的实验室监测。发生本病流行的省份每周至少采集5-10例患者的标本进行检测。标本采集和保存技术要求和标本送检单见附件1和附件2。标本检测方法见附件3。如有重症病例,应尽量对所有重症病例进行标本采集及实验室检测。如有暴发疫情应采集部分病例的标本进行病原检测。无检测能力的地区可将标本送至有条件的疾控中心实验室进行检测。采集标本时应注意收集病例的相关信息,填写个案调查表见附件4。

(二)检测结果的报告与反馈

各省每周五将本省已完成实验室检测的病例个案调查表以及检测结果一览表(附件5)的电子版上传至中国疾控中心疾病控制及应急处理办公室和病毒病所脊灰实验室。中国疾控中心对各地上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后,向各省疾控中心反馈。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 010-63025413,010-63047379,010-83163681

E-mail: cdcjkccb@163.com       zhangyong75@sina.com

七、预防控制措施

手足口病传播途径多,婴幼儿和儿童普遍易感。做好儿童个人、家庭和托幼机构的卫生是预防本病染的关键。

(一)个人预防措施

1. 饭前便后、外出后要用肥皂或洗手液等给儿童洗手,不要让儿童喝生水、吃生冷食物,避免接触患病儿童;

2. 看护人接触儿童前、替幼童更换尿布、处理粪便后均要洗手,并妥善处理污物;

3. 婴幼儿使用的奶瓶、奶嘴使用前后应充分清洗;

4. 本病流行期间不宜带儿童到人群聚集、空气流通差的公共场所,注意保持家庭环境卫生,居室要经常通风,勤晒衣被;

5. 儿童出现相关症状要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居家治疗的儿童,不要接触其他儿童,父母要及时对患儿的衣物进行晾晒或消毒,对患儿粪便及时进行消毒处理;轻症患儿不必住院,宜居家治疗、休息,以减少交叉感染。

(二)托幼机构及小学等集体单位的预防控制措施

1. 本病流行季节,教室和宿舍等场所要保持良好通风;

2. 每日对玩具、个人卫生用具、餐具等物品进行清洗消毒;

3. 进行清扫或消毒工作(尤其清扫厕所)时,工作人员应穿戴手套。清洗工作结束后应立即洗手;

4. 每日对门把手、楼梯扶手、桌面等物体表面进行擦拭消毒;

5. 教育指导儿童养成正确洗手的习惯;

6. 每日进行晨检,发现可疑患儿时,要对患儿采取及时送诊、居家休息的措施;对患儿所用的物品要立即进行消毒处理;

7. 患儿增多时,要及时向卫生和教育部门报告。根据疫情控制需要当教育和卫生部门可决定采取托幼机构或小学放假措施。

(三)医疗机构的预防控制措施

1. 疾病流行期间,医院应实行预检分诊,并专辟诊室(台)接诊疑似手足口病人,引导发热出疹患儿到专门诊室(台)就诊,候诊及就诊等区域应增加清洁消毒频次,室内清扫时应采用湿式清洁方式;

2. 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每一位病人后,均应认真洗手或对双手消毒;

3. 诊疗、护理病人过程中所使用的非一次性的仪器、物品等要擦拭消毒;

4. 同一间病房内不应收治其他非肠道病毒感染的患儿。重症患儿应单独隔离治疗;

5. 对住院患儿使用过的病床及桌椅等设施和物品必须消毒后才能继续使用;

6. 患儿的呼吸道分泌物和粪便及其污染的物品要进行消毒处理;

7. 医疗机构发现手足口患者增多或肠道病毒感染相关死亡病例时,要立即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疾控机构报告。



附件:

1. 标本采集和保存技术要求一览表

2. 手足口病病例标本送检登记表

3. 手足口病实验室检测方案

4. 手足口病个案调查表

5. 手足口病临床标本检测结果报表

6. 正确的洗手方法

7. 肠道病毒消毒方法

布衣 发表于 2008-5-3 10:28

附件1、2、4、5、6、7



[ 本帖最后由 布衣 于 2008-5-3 10:30 编辑 ]

布衣 发表于 2008-5-3 10:35

现把附件6——“正确的洗手方法”直接粘贴出来

附件6:正确的洗手方法

正确的洗手方法是个人良好卫生习惯重要内容之一,能有效的防止肠道病毒的传播。在与患者接触后,触摸眼、口、鼻前,打喷嚏或咳嗽后,如厕后,带口罩前及摘口罩后,接触公共设施如扶手、门柄、电梯按钮、公共电话后、从外面回家后等均应及时洗手。推荐较合理的五步洗手法:湿、搓、冲、捧、擦。
一、湿
在水龙头下把手淋湿,擦上肥皂或洗手液。
二、搓
手心、手臂、指缝相对搓揉20秒:
(一)掌心相对,手指并拢相互摩擦;
(二)手心对手背沿指缝相互搓擦,交换进行;
(三)掌心相对,双手交叉沿指缝相互摩擦;
(四)一手握另一手大拇指旋转搓擦,交换进行;
(五)弯曲各手指关节,在另一手掌心旋转搓擦,交换进行;
(六)搓洗手腕,交换进行。
三、冲
用清水把手冲洗干净。
四、捧
用清水将水龙头冲洗干净,再关闭水龙头。
五、擦
用干净的毛巾/纸巾擦干或烘干机烘干。

布衣 发表于 2008-5-3 10:36

附件7:肠道病毒消毒方法

附件7:肠道病毒消毒方法

一、环境消毒要点
(一)不需要大规模喷洒消毒。
(二)只需要对经常接触的物体表面(如门把手、课桌椅、餐桌、婴儿床栏杆、楼梯把手等)、玩具、游乐设施、寝具及书本等做重点性消毒。
(三)清洁完毕的物体可移至户外,接受阳光照射,通过紫外线杀灭病毒。
二、消毒方法的适用
(一)粪便:可用生石灰以1:1的比例与其搅拌均匀消毒。
(二)食、饮具:用250毫克/升有效氯含氯消毒剂溶液浸泡30分钟。
(三)生活用具、玩具、校舍、书籍:用500毫克/升含氯消毒剂溶液擦拭消毒,作用时间30分钟,或用0.3%过氧乙酸作用60分钟,或用紫外线灯直接照射30分钟。
(四)患者衣、被单:阳光下暴晒或煮沸20分钟或用500毫克/升有效氯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
(五)盛放排泻物的容器:用500毫克/升有效氯含氯消毒剂浸泡120分钟。
(六)饮用水:用1~3毫克/升有效氯含氯消毒剂如漂白粉、优氯净等作用30分钟。
(七)灭蝇:可用5%氯氰菊酯(奋斗呐)、2.5%溴氰菊酯或其他杀虫剂,按说明书使用。
(八)生活污水:用50毫克/升有效氯含氯消毒剂作用120分钟。
(九)垃圾:用1000毫克/升有效氯含氯消毒剂溶液喷雾作用120分钟。

楚楚 发表于 2008-5-3 18:53

最近经常看到报纸或新闻上如同非典暴发时一样消毒员背着喷雾器在喷洒消毒:L :L

幸福 发表于 2008-5-3 21:34

回复 #5 楚楚 的帖子

消毒员背着喷雾器在喷洒消毒不得不考虑环境污染问题。:'( :'(

fyk8595 发表于 2008-5-3 21:54

回复 #1 布衣 的帖子

已下载,谢谢提供!:handshake

任永春 发表于 2008-5-4 09:35

回复 #4 布衣 的帖子

你好!老师,请教一下:没有生石灰怎么消毒粪便?

旭日东升 发表于 2008-5-4 10:11

肠道病毒消毒方法中(六)饮用水:用1~3毫克/升有效氯含氯消毒剂如漂白粉、优氯净等作用30分钟。我理解的是此方法用于没有自来水直接饮用井水的地方,那么煮沸消毒也可以吧!:lol

yngmfc 发表于 2008-5-4 22:22

回复 #8 任永春 的帖子

使用漂白粉,普通化学试剂商店可买到!

阳光俊丫 发表于 2008-5-5 18:45

直接用含氯消毒液浸泡后倾倒也可以

春暖花开 发表于 2008-5-5 19:01

下载了,学习了,真的非常感谢提供这样的资料.

fyk8595 发表于 2008-5-5 20:49

辛苦了,谢谢!:ok :ok

星火 发表于 2008-5-5 22:20

肠道病毒消毒方法中(六)饮用水:该病毒在50度以上的水里一分钟即刻灭活,所以新鲜开水最好.频繁的洗手和饮用开水是预防肠道病毒最简单最经济最有效的方法?:run

雨花石 发表于 2009-4-1 18:59

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2008年版)

足口病(Hand-foot-mouth disease, HFMD)是由多种肠道病毒引起的常见传染病,以婴幼儿发病为主。大多数患者症状轻微,以发热和手、足、口腔等部位的皮疹或疱疹为主要特征。少数患者可并发无菌性脑膜炎、脑炎、急性弛缓性麻痹、呼吸道感染和心肌炎等,个别重症患儿病情进展快,易发生死亡。少年儿童和成人感染后多不发病,但能够传播病毒。引起手足口病的肠道病毒包括肠道病毒71型(EV71)和A组柯萨奇病毒(CoxA)、埃可病毒(Echo)的某些血清型。EV71感染引起重症病例的比例较大。肠道病毒传染性强,易引起暴发或流行。为指导各地做好手足口病的预防控制,制定本指南。  一、目的
  (一)指导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肠道病毒病的疫情报告和监测;
  (二)指导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实验室检测;
  (三)指导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开展公众预防和疫情应急处置。
  二、病原学
  引起手足口病的主要为小RNA病毒科、肠道病毒属的柯萨奇病毒(Coxasckie virus) A组16、4、5、7、9、10 型, B组2、5、13 型;埃可病毒(ECHO viruses)和肠道病毒71型(EV71),其中以EV71及Cox Al6型最为常见。
  肠道病毒适合在湿、热的环境下生存与传播,对乙醚、去氯胆酸盐等不敏感,75%酒精和5%来苏亦不能将其灭活,但对紫外线及干燥敏感。各种氧化剂(高锰酸钾、漂白粉等)、甲醛、碘酒都能灭活病毒。病毒在50℃可被迅速灭活,但1mol浓度二价阳离子环境可提高病毒对热灭活的抵抗力,病毒在4℃可存活1年,在-20℃可长期保存,在外环境中病毒可长期存活。
  三、流行病学
  (一) 流行概况
  手足口病是全球性传染病,世界大部分地区均有此病流行的报道。1957年新西兰首次报道该病。1958年分离出柯萨奇病毒,1959年提出手足口病命名。早期发现的手足口病的病原体主要为Cox A16型,1969年EV71在美国被首次确认。此后EV71感染与Cox A16感染交替出现,成为手足口病的主要病原体。
  20世纪70年代中期,保加利亚、匈牙利相继暴发以中枢神经系统为主要临床特征的EV71流行,1975年保加利亚报告病例750例,其中149人致瘫,44人死亡。1994年英国发生一起由Cox A16引起的手足口病暴发,患者大多为1-4岁婴幼儿,大部分病人症状较轻。英国1963年以来的流行病学数据显示,手足口病流行的间隔期为2-3年。20世纪90年代后期,EV71开始东亚地区流行。1997年马来西亚发生了主要由EV71引起的手足口病流行,4-8月共有2628人发病,4-6月有29例病人死亡。
  我国于1981年上海首次报道本病,此后,北京、河北、天津、福建、吉林、山东、湖北、青海和广东等10几个省份均有本病报道。1983年天津发生Cox A16引起的手足口病暴发,5-10月间发生了7 000余病例。经过2年低水平散发后,1986年再次暴发。1995年武汉病毒研究所从手足口病人中分离出EV71,1998年深圳市卫生防疫站也从手足口病患者标本中分离出EV71。
  1998年,我国台湾地区发生EV71感染引起的手足口病和疱疹性咽峡炎流行,监测哨点共报告129106例病例。当年共发生重症病人405例,死亡78例,大多为5岁以下的幼儿。重症病例的并发症包括脑炎、无菌性脑膜炎、肺水肿或肺出血、急性软瘫和心肌炎。
  手足口病流行无明显的地区性。一年四季均可发病,以夏秋季多见,冬季的发病较为少见。该病流行期间,可发生幼儿园和托儿所集体感染和家庭聚集发病现象。肠道病毒传染性强、隐性感染比例大、传播途径复杂、传播速度快,在短时间内可造成较大范围的流行,疫情控制难度大。
  (二) 传染源和传播途径
  人是肠道病毒唯一宿主,患者和隐性感染者均为本病的传染源。肠道病毒主要经粪-口和/或呼吸道飞沫传播,亦可经接触病人皮肤、粘膜泡疹液而感染。是否可经水或食物传播尚不明确。发病前数天,感染者咽部与粪便就可检出病毒,通常以发病后一周内传染性最强。
  病人粪便、疱疹液和呼吸道分泌物及其污染的手、毛巾、手绢、牙杯、玩具、食具、奶具、床上用品、内衣以及医疗器具等均可造成本病传播。
  易感性
  人对肠道病毒普遍易感,显性感染和隐性感染后均可获得特异性免疫力,持续时间尚不明确。病毒的各型间无交叉免疫。各年龄组均可感染发病,但以≤3岁年龄组发病率最高。
  四、病例定义
  (一) 临床诊断病例
  急性起病,发热,手掌或脚掌部出现斑丘疹和疱疹,臀部或膝盖也可出现皮疹。皮疹周围有炎性红晕,疱内液体较少;口腔粘膜出现散在的疱疹,疼痛明显。部分患儿可伴有咳嗽、流涕、食欲不振、恶心、呕吐和头疼等症状。
  重症病例:1.有手足口病的临床表现的患者,同时伴有肌阵挛,或脑炎、急性迟缓性麻痹、心肺衰竭、肺水肿等。2. 手足口病流行地区的婴幼儿虽无手足口病典型表现,但有发热伴肌阵挛,或脑炎、急性迟缓性麻痹、心肺衰竭、肺水肿等
  (二)实验室诊断病例
  临床诊断病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为实验室诊断病例
  1.病毒分离
  自咽拭子或咽喉洗液、粪便或肛拭子、脑脊液或疱疹液、以及脑、肺、脾、淋巴结等组织标本中分离到肠道病毒。
  2.血清学检验
  病人血清中特异性IgM抗体阳性,或急性期与恢复期血清IgG抗体有4倍以上的升高。
  3.核酸检验
  自病人血清、脑脊液、咽拭子或咽喉洗液、粪便或肛拭子、脑脊液或疱疹液以及脑、肺、脾、淋巴结等组织标本等标本中检测到病原核酸五、疫情报告
  (一)自2008年5月2日起,手足口病纳入丙类传染病管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传染病防治法》和《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对符合上述病例定义的手足口病病例进行报告。
  (二)报告内容与方法
  发现手足口病患者时,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传染病报告卡》中“其他法定管理及重点监测传染病”一栏中填报该病。实行网络直报的医疗机构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未实行网络直报的医疗机构应于24小时之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报告病例分“临床诊断病例”和“实验室诊断病例”两类。如为实验室诊断病例,则应在报告卡片“备注”栏内注明肠道病毒的具体型别,如为重症病例亦应在“备注”中注明“重症”。
  (三)局部地区或集体单位发生流行或暴发时,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及时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
  (四)报告信息分析和反馈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对疫情报告信息进行逐级审核。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每日浏览并分析监测数据,发现异常升高或病例呈聚集性分布或出现死亡病例,应及时核实并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及时向下级疾控机构及医疗机构反馈疫情分析信息。
  六、流行病学调查
  发现手足口病报告病例数明显增多、病例呈聚集性分布、重症病例比例较大或出现死亡病例时,应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调查的主要目的:一是采集相关标本,开展实验室检测,明确病原并进行分型鉴定;二是收集临床资料,以了解不同型别肠道病毒的致病性、毒力、所致疾病临床类型及救治等;三是阐明本次流行/暴发的传播方式及感染的危险因素等,以便制定针对性的预防控制措施;四是评价不同防控策略和措施的有效性。流行病学调查方案和调查表应根据调查目的不同而进行专门设计。
  七、实验室检测
  (一)在手足口病高发季节,各省疾控中心要组织开展对手足口病病例的实验室监测。发生本病流行的省份每周至少采集5-10例患者的标本进行检测。如有重症病例,应尽量对所有重症病例进行标本采集及实验室检测。如有暴发疫情应采集部分病例的标本进行病原检测。无检测能力的地区可将标本送至有条件的疾控中心实验室进行检测。采集标本时应注意收集病例的相关信息。
  (二)检测结果的报告与反馈
  各省每周五将本省已完成实验室检测的病例个案调查表以及检测结果一览表的电子版上传至中国疾控中心疾病控制及应急处理办公室和病毒病所脊灰实验室。中国疾控中心对各地上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后,向各省疾控中心反馈。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 010-63025413,010-63047379,010-83163681
  七、预防控制措施
  手足口病传播途径多,婴幼儿和儿童普遍易感。做好儿童个人、家庭和托幼机构的卫生是预防本病染的关键。
  (一)个人预防措施
  1. 饭前便后、外出后要用肥皂或洗手液等给儿童洗手,不要让儿童喝生水、吃生冷食物,避免接触患病儿童;
  2. 看护人接触儿童前、替幼童更换尿布、处理粪便后均要洗手,并妥善处理污物;
  3. 婴幼儿使用的奶瓶、奶嘴使用前后应充分清洗;
  4. 本病流行期间不宜带儿童到人群聚集、空气流通差的公共场所,注意保持家庭环境卫生,居室要经常通风,勤晒衣被;
  5. 儿童出现相关症状要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居家治疗的儿童,不要接触其他儿童,父母要及时对患儿的衣物进行晾晒或消毒,对患儿粪便及时进行消毒处理;轻症患儿不必住院,宜居家治疗、休息,以减少交叉感染。
  (二)托幼机构及小学等集体单位的预防控制措施
  1. 本病流行季节,教室和宿舍等场所要保持良好通风;
  2. 每日对玩具、个人卫生用具、餐具等物品进行清洗消毒;
  3. 进行清扫或消毒工作(尤其清扫厕所)时,工作人员应穿戴手套。清洗工作结束后应立即洗手;
  4. 每日对门把手、楼梯扶手、桌面等物体表面进行擦拭消毒;
  5. 教育指导儿童养成正确洗手的习惯;
  6. 每日进行晨检,发现可疑患儿时,要对患儿采取及时送诊、居家休息的措施;对患儿所用的物品要立即进行消毒处理;
  7. 患儿增多时,要及时向卫生和教育部门报告。根据疫情控制需要当教育和卫生部门可决定采取托幼机构或小学放假措施。
  (三)医疗机构的预防控制措施
  1. 疾病流行期间,医院应实行预检分诊,并专辟诊室(台)接诊疑似手足口病人,引导发热出疹患儿到专门诊室(台)就诊,候诊及就诊等区域应增加清洁消毒频次,室内清扫时应采用湿式清洁方式;
  2. 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每一位病人后,均应认真洗手或对双手消毒;
  3. 诊疗、护理病人过程中所使用的非一次性的仪器、物品等要擦拭消毒;
  4. 同一间病房内不应收治其他非肠道病毒感染的患儿。重症患儿应单独隔离治疗;
  5. 对住院患儿使用过的病床及桌椅等设施和物品必须消毒后才能继续使用;
  6. 患儿的呼吸道分泌物和粪便及其污染的物品要进行消毒处理;
  7. 医疗机构发现手足口患者增多或肠道病毒感染相关死亡病例时,要立即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疾控机构报告。




wangqi 发表于 2009-4-1 23:06

谢分享,已下载收藏了。:handshake

阳光 发表于 2009-4-2 21:18

<肠道病毒适合在湿、热的环境下生存与传播,对乙醚、去氯胆酸盐等不敏感,75%酒精和5%来苏亦不能将其灭活,但对紫外线及干燥敏感。>这句话俺有些没看明白。
“乙醚”不是外科麻醉剂吗?
而“去氯胆酸盐”又是什么东东呢?
两者都可以做为消毒剂作用吗?
请老师们指教。:handshake

雨花石 发表于 2009-4-3 14:53

回复 #4 阳光 的帖子

你提出我问题我无法回答,因为我也不懂,希望别的老师能解答。:$ :$ 不好意思

海燕 发表于 2009-4-3 15:00

手足口病又到了高发季节,对员工加强培训很需要。谢谢!:handshake

浙江胡 发表于 2009-4-6 14:28

回复 #4 阳光 的帖子

不需要考虑这样的问题。
实验室在测定病原体抗力的时候,会拿一些试剂进行观察,然后进行说明,但这些东西不一定是消毒剂。
含氯、含碘消毒剂对肠道病毒的效果很肯定,我们有的是武器。
页: [1] 2
查看完整版本: 卫生部: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2008年版)该版本有跟新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