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责成吉林卫生厅调查“人肉胶囊”
中国网8月9日讯 上午,卫生部就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进展和成效举行发布会。中国网进行现场直播。卫生部疾病控制局王斌副局长,北京友谊医院贾继东教授,中国疾控中心农村改委中心的陶勇主任出席了发布会。香港文汇报记者提问: 前几天内地媒体引述了韩国媒体报道称有中国使用死婴做的“人肉胶囊”流入了韩国市场,引发了广大网民和社会舆论的关注,请问卫生部是否掌握这方面的情况,怎么回应?
对此,卫生部新闻发言人邓海华表示,卫生部对此事高度重视,已经责成吉林省卫生厅立即开展调查。
他说,我国对于婴儿遗体、胎儿遗体,以及胎盘的管理和处置都是有严格的规定的。医疗机构必须将婴儿遗体、胎儿遗体纳入遗体的管理范畴,依照我国《殡葬管理条例》进行妥善的处置,严禁将婴儿遗体、胎儿遗体按照医疗废弃物进行处理。根据《尸体出入境和尸体处理的管理规定》,严禁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患者尸体的买卖和各种经营性的活动。对于胎盘我们也有严格的规定,任何人、任何单位不得买卖胎盘,对于可能造成传染性疾病的胎盘,要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他强调,卫生部坚决打击贩卖人体组织和尸体的行为,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加强对医疗机构的检查和监管,及时发现问题,坚决予以纠正。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患者的遗体,包括婴儿遗体、胎儿遗体,以及胎盘的管理和处置,要进一步健全相关的规章制度,完善工作规则,落实管理措施。同时,广大医务人员要恪守职业道德,维护生命的尊严。(来源:中国网)
国外已经报道,应该不是编造的! 出现这样的问题是坚决不能允许的,严重违反了医学伦理学原则。{:1_5:} 可能又是胎盘惹的祸!制度在利益面前就是一张白纸! 可是,判定使用死婴做的“人肉胶囊”有依据吗?现在只是报道好像没有事实依据( ⊙ o ⊙ )啊! 对于胎盘我们也有严格的规定,任何人、任何单位不得买卖胎盘,对于可能造成传染性疾病的胎盘,要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严格 的规定? 人肉胶囊?太不可想象了。为什么做人肉胶囊? 法律还不够完善,具体到违法如何处罚,缺乏具体内容。有法不依仍旧存在,某些利益关系未被打断。道德底线缺失。监管部门失职等等,均有待进一步解决。只是,希望这种事情以后不要发生。太有损中国形象了。 太不可思议啦?{:1_10:}期待调查结果!希望这只是空穴来风。 用死婴做成的“人肉胶囊”?不太可能吧?如果说是用胎盘做的胶囊倒是有点可疑,在中药里所称的“紫河车"就是胎盘,胎盘经过加工炮制后,它应该属于一味药而不应该属于人肉了吧?{:1_12:},当然啦,要使用人家的胎盘应该得到产妇的同意咯{:1_12:} 中国历来不乏为了利益而钻政策空子的人!
希望只是空穴来风,免得中国再次在国际上丢脸! 用死婴做成的“人肉胶囊”?不太可能吧?如果说是用胎盘做的胶囊倒是有点可疑,在中药里所称的“紫河车"就是胎盘. 用死婴做成的“人肉胶囊”不太可能,我国对于胎盘的处理是有严格的规定,是事实还是空穴来风?是只在报道还是另有其他的某种目的? 真的希望是空穴来风,不然太有损中国人的形象了,要完善机制加强监管,坚决杜绝此类事情发生。 估计不是空穴来风,现在的人总归有一些只想赚钱而不顾法律法规,弄得社会乌烟瘴气,只是出事了再去调查,相对的证据要来得困难点。中国怎么尽出这种人呢?把聪明才智发挥在正道上多好。 我想不可能。为什么要生产?为谁服务?谁会服用? 等待调查结果的现身,但愿不是真的,“人肉胶囊”听起来就可怕。{:1_5:} 冷静、淡定,起码在了解事实真相之前....现在中国强大了,有些国家恐惧、害怕了,因此想方设法、无所不用其极来阻止中国的发展壮大,方式就是随意编造“事实”,损害中国的形象和国际地位,试图孤立中国、搞垮中国...国外的报道也不一定百分之百的真实。不知道大家注意没有,“7.23动车事件”怎么不见某个国家的媒体的声音,要是以往早对中国说三道四了,指手画脚了,这是为什么?两国现在关系好了、和谐了(我这样说您信吗)? 如果是真的,就该把干这种事的人拉出去毙了。 我认为目前的中国体制出现“人肉胶囊”事件非常有可能的,利欲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