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丽斯 发表于 2011-8-5 15:06

8月3日健康报有关清洁手术的文章你看了吗?

生部要求一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的比例不超过30%,是一个难点问题。8月3日健康报第2版,题为天津:让清洁手术“清洁起来”的文章中,提到把一类切口手术按照不同的预防用药要求分为3类,甲状腺腺瘤切除术等14类手术——“不用药”,开颅手术等3类手术——“术前用一次药”,白内障超声乳化人工晶体植入术等2类手术——“术后24小时用药”。哪位老师所在医院对一类切口分类做了更细致的分类目录,可否供大家共享。

月光依旧 发表于 2011-8-5 15:13

这是困难的事。要学习。每月查病历,总结,上报,整改,希望有成效。

aoluomin 发表于 2011-8-5 16:02

这太有难度了,能有好的建议吗?

随风飘尘 发表于 2011-8-5 16:18

我也看了那篇文章,你不觉得医生无菌操作和医院感染控制意识抬到了更高的境界?一般很难做到?

沧浪之水 发表于 2011-8-5 16:31

确实,对大多数医院来说,要求一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的比例不超过30%,是一个难点问题。但也听说有少数医院已达到这个要求,请这些医院的老师能否介绍一下经验呢?

沧浪之水 发表于 2011-8-5 16:32

确实,对大多数医院来说,要求一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的比例不超过30%,是一个难点问题。但也听说有少数医院已达到这个要求,请这些医院的老师能否介绍一下经验呢?

小敏鱼飞 发表于 2011-8-5 16:39

大家不用发愁了,30%的指标不用执行了,卫生部刚出台的:第三十一条外科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应当在术前30分钟至2小时内;清洁手术原则上不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确需使用的,用药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24小时。

柳丝 发表于 2011-8-5 17:39

我们医院做白内障超声乳化人工晶体植入术一般都是在术前0.5—1小时开始给药,术后再药一个剂量的药,如果病人眼部有水肿等反应较重的,给三天药,一般使用率为50——60%。

xjbtnwswsb 发表于 2011-8-5 18:56

要求一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的比例不超过30%,是一个难点问题。首先先从取内固定手术下手呀,再按照8月3日健康报第2版,题为天津:让清洁手术“清洁起来”的文章中,提到把一类切口手术按照不同的预防用药要求分为3类,甲状腺腺瘤切除术等14类手术——“不用药”,开颅手术等3类手术——“术前用一次药”,白内障超声乳化人工晶体植入术等2类手术——“术后24小时用药”。
这样控制在30%以内是否容易些呢?

haf123 发表于 2011-8-5 21:41

小敏鱼飞 发表于 2011-8-5 16:3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大家不用发愁了,30%的指标不用执行了,卫生部刚出台的:第三十一条外科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应当在术前3 ...

卫生部刚出台的能发到网上吗?让大家见见面。谢谢!

safihu 发表于 2011-8-5 22:31

haf123 发表于 2011-8-5 21:4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卫生部刚出台的能发到网上吗?让大家见见面。谢谢!

关于公开征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http://www.moh.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hzcfgs/s10599/201108/52557.htm

safihu 发表于 2011-8-5 22:35

小敏鱼飞 发表于 2011-8-5 16:3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大家不用发愁了,30%的指标不用执行了,卫生部刚出台的:第三十一条外科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应当在术前3 ...

没有30了,但是从这条原则上不需要用这点来看,如果执行严格可小于30,如果只是所谓原则,可以不执行的话,也可能和现在没有任何更改!
不知道取消30%的要求是想更严格,还是反对声音太多了,干脆弄个 原则上不能用的规定。反正到时候能用的可能都是有用的原因的,这样也就不算违反原则了。

玉玲珑 发表于 2011-8-5 23:27

可是《关于公开征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还只是征求意见稿,意见收集截止日期为:2011年9月5日,尚未正式发布,而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方案是正式下发的红头文,因此,最后还得等办法正式下发了才能说取消了30%的规定吧。

小敏鱼飞 发表于 2011-8-5 23:42

safihu 发表于 2011-8-5 22:3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没有30了,但是从这条原则上不需要用这点来看,如果执行严格可小于30,如果只是所谓原则,可以不执行的话 ...

卫生部压力大啊,50个品种,估计被厂家闹得慌.使用率小于30%,估计被医疗机构呛得慌...呵,既然内容和要求有改动,必有其原因,不用深究。个人感觉,有点虚枪一晃,这个原则就是不容易掌握的原则,专家都不能肯定的原则,没有硬性指标,怎么查别人呢?
对实际工作,我们还是要抓,很明确不用预防的I类切口就制定管理规范来约束医生行为,也不能不管啊。

zzxgxj 发表于 2011-8-6 16:21

“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方案”不是刚发文吗?为何又要出台《关于公开征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如果两者有不一致的地方,应以哪个为准呢?

荷塘月色 发表于 2011-8-8 09:24

zzxgxj 发表于 2011-8-6 16:2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方案”不是刚发文吗?为何又要出台《关于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如果两者有不一致的地方 ...

是呀!同样的困惑摆在我们面前!{:1_6:}

DYEY 发表于 2011-8-8 12:56

取消Ⅰ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的比例不超过30%,估计是反对声音太多了,因为临床反响很大,卫生部也应该听得见。

lzqiubing 发表于 2011-8-8 22:44

《关于公开征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好象也没有提到抗药物使用率了

有缘 发表于 2011-8-8 23:00

Ⅰ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的比例不超过30%,很难很难做到,现在都是药剂科在牵头,院感参与。

tiancaihong 发表于 2011-8-8 23:23

要求一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的比例不超过30%,是一个难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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