缭绕 发表于 2011-7-20 22:35

局长陪同市领导莅临我院医用垃圾房

上周,我院医用垃圾房接连接受各种检查,先是局长陪同市领导现场莅临,接着倪教授突然压轴式检查。我和总务科的同事,排着队将我们的台帐给市领导审阅。垃圾房受到了空前的重视!
正所谓咸鱼也有翻身的时候,这又闷又臭的垃圾房,竟然受到了此等重视!只因为文明城市检查!

safihu 发表于 2011-7-20 22:43

回复 1# 缭绕
局长陪同市领导现场莅临,你们这创城也真是忒重视啊,我们这也在创文明城还听说市领导是志在必得,哪个单位出问题哪个单位的领导就会乌纱不保!但也没出现像你说的市领导视察垃圾堆的情况哈!看来你们的市领导虽然没有说出志在必得的话,但是却能亲自下到现场了解准备情况,比我们这里的喊口号的。。们强多啦。

倒是要求,所有医务人员穿白大挂时必须戴白帽子哈!

桂花香 发表于 2011-7-20 23:18

回复 2# safihu
这个戴白帽子的要求,说明领导深入基层,了解你们的工作现状。{:1_12:}

safihu 发表于 2011-7-20 23:23

回复 3# 桂花香

和市领导无关哈,说是卫生部陈部长自己要求的。{:1_29:}

望星空 发表于 2011-7-20 23:39

回复 1# 缭绕


    医疗垃圾存放确实是个问题。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对医疗废物暂存处的选址要求:“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人员活动区和生活垃圾存放场所,方便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及运送工具、车辆的出入。”。 远离——多远算远离?我们医院的建筑,像个四合院,医院的边上是不行的,有生活区或是老百姓的住所。只有医院的中心,那里虽然建筑,却是花园,是人员活动区。没办法,最后在生活垃圾侧面修了一个小间,专门存放医疗垃圾。
      我们知道,医院(特别是老医院)都在人口相对密集的地方,寸土寸金。上那去找这么一块地方?即使紧挨着感染科,那也是医疗区啊。真是很为难,每次检查首先在选址上就不过关。

细雨润竹 发表于 2011-7-20 23:42

回复 4# safihu

顶头上司要求,是得认真对待哦{:1_9:};军令如山,含糊不得,只是戴胸卡更关键,这个已写进卫生法规中了{:1_10:}

桂花香 发表于 2011-7-20 23:55

回复 4# safihu
喔,陈部长什么时候作这么重要的指示?只对卫生局领导下的指示吧

往事随风 发表于 2011-7-21 00:06

回复 1# 缭绕

文明城市之类的检查都是政府很重视的,只要是政府行为,和政治沾边了,那确实会空前重视啊!不过好像我们这即便是市领导来检查,也都只会是走马观花呢,然后几句口号就OK啦!

往事随风 发表于 2011-7-21 00:09

回复 2# safihu

请教下有具体这方面的要求没?好像是第一次听说啊,那倒也是挺壮观的呢,一进医院比比皆是穿着白衣,戴着白帽的“Prada”(引用王教授上课说的话){:1_9:}

safihu 发表于 2011-7-21 00:40

回复 6# 细雨润竹
戴胸牌服务那还是应该的。

safihu 发表于 2011-7-21 00:43

回复 7# 桂花香

据我们院长问了检查的相关部门这个戴白帽子的问题,回复说这个本来不是创城那帮人的的要求,应该是创城滴那帮人问卫生部需要检查医院什么内容 ,于是所说是某某说的要求全部戴上帽子吧。可能领导是想追忆一下那戴白帽子的年代吧。

toto 发表于 2011-7-21 01:31

回复 1# 缭绕


    总是关注嘛!

杨柳湾湾 发表于 2011-7-21 07:48

能重视一下总比不重视好,乘机提一下要求。

yyy27n 发表于 2011-7-21 08:08

谢谢版主,能否给学生展示一下你们医废暂存点的台账,我也刚把我们医院的医废暂存点建议重新建造,想把台帐也顺便完善一下,非常感谢!或者传到我的qq:407022225

chenhui 发表于 2011-7-21 08:34

医疗废物的管理是要重视起来,但如此这般似乎有点过了。技术一旦与政治扯上边就耐人寻味!不过重视了总归是好事。

往事随风 发表于 2011-7-21 08:36

回复 6# 细雨润竹


   医务人员要求佩戴胸牌是行风检查的重点要求之一吧

随风飘尘 发表于 2011-7-21 09:00

回复 1# 缭绕
不过从这可以看出领导对你医院的器重,象我们医院医疗废物存贮地不符合要求,在居民生活区,一般不给领导来视察,没资格排上检查。有时也希望来检查,至少可以改善一下条件,因为医院领导怕上层领导,你在底下喊上一百遍一千遍不如上层领导来一分钟管用,{:1_9:}

小敏鱼飞 发表于 2011-7-21 09:03

回复 6# 细雨润竹
"戴胸卡更关键,这个已写进卫生法规"
写进哪个卫生法规啊?很严重哦。我们这里是人事科查岗,发现不带胸牌的,扣钱!

小敏鱼飞 发表于 2011-7-21 09:08

创城检查,还说上班的时候,鞋子不能露脚趾,露脚趾是不文明不卫生!晕头转向,搞得我们好多MM去买卡洛兹。

细雨润竹 发表于 2011-7-21 10:00

回复 18# 小敏鱼飞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配套文件中有明确规定哦,就是医务人员身份识别必须的,以期给患者及其家属一个明确交待:这个人的资质是准入进来滴,请不必多虑哦{:1_9:};另外的含义应该是你想找那个层级的专业人士,看牌子便知,以免费太多口舌{:1_7:}

我们院感人中有部分同事误以为《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配套文件与我们自己的专业关联不大,因而关注度不是太高,事实上你只要静研读它,会发现其中有些规定影响甚至会决定我们学科的未来发展{:1_10:}

比如2010年度卫生部对二三级综合医院基本标准的修订稿中,将我们院感科职能定位在“其它科室”,好多人对此持抗议之态,但只要你循源去解读,会发现好多我们平时忽视了的东东{:1_17:}
页: [1] 2
查看完整版本: 局长陪同市领导莅临我院医用垃圾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