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是为了完成任务,就失去监测的意义!病历不记录也没关系,我们要开展前瞻性调查,就是说每周至少下病区1-2次,就能够及时发现医院感染病例。我们发现的院感病例,如果医生没报可以算医生漏报,没漏1例重罚1次。那么我们的处罚是有根据的,是有说服力的! 不知道大家医院,出现院感病例24小时内报告,这个时限执行的怎么样。我们医院是临床出现感染迹象,做病原学送检,待结果出来后才报告。
另外,我们对迟报、漏报是这样定义的:迟报,指病原学监测结果已出,院感专职人员监测病例发现,但患者未出院,这个我们会扣质控分。漏报,院感专职人员回顾性监测出院病例,发现的未报告的院感病例,这个我们会扣质控分,罚款。
不管迟报,漏报,我们都会通知主管医师补报,这样,年度感染率的统计数据才比较准确。
不知道我们这样的理解,这样的做法对不对?请教老师了。 迟报也要呀,是个隐患,漏掉别是小爆发的开端呀 回复 1# 永远的忠诚
“要求他们补报上季度的院感病例,每月至少一个,如果不报,每月扣分。”——不妥当。有的科室没有院感病例,也要补报每月至少一个?有的科室有多例院感病例,只要补报每月一个即可?给人的印象是不实事求是!给临床科室的印象是不认真做事!
医院感染病例虚报是没有意义的,但迟报还是有意义的,可以矫正感染率这个指标。
针对当前这个现状,当务之急是怎么样想办法使临床医务人员主动及时规范报告医院感染病例。个人建议,一是加大培训宣传教育(通过各种形式),提高临床医师主动报告意识;二是要加强对易感病人进行前瞻性调查,可有选择性地重点检查某些科室;三是要加强督查考核并及时反馈,建立奖惩制度并与奖金挂钩。三管齐下,目前现状可能会有所改变。 “到各科室找主任,要求他们补报上季度的院感病例,每月至少一个“这种补迟报的方法没有意义,求临床科室补报的工作方法,还不如不做。因这样做,院感人没有威信。个人意见,仅供参考,有语言过激处,请原谅。谢谢! 同意楼上的。
主要是怕引起院感的暴发。 建议医院感染病例迟报、漏报统一标准、统一定义,至于奖惩可以由各医院自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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