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听说原来医疗信息班的某位同学就通过了国家律师注册考试,怎么回事? 回复 36# toto
院感不是某个人工作的终结不终结,患者的维权迫使人人重视院感事业的发展,必然促进整个院感事业春天的到来! 回复 41# 青鸟
人多一种技能在身总,不是坏事吧,兴趣、爱好?或者是人家觉得律师更容易就业啊。 回复 34# wshh1975
只要通过相关考试,拿到律师证,谁都可以做律师,我就知道不少医院行政人员取得过律师资格啊,很正常的哦。 一定要三思而后行呀!请听一句劝 回复 1# 青鸟
如果你是院感专家,发生院感了,你去帮病人维权,我觉得肯定能打赢官司。 记得有一次我们听《侵权法》的报告,有位教授就是双重身份,做了几十年的儿科教授,现在是律师,她说她打医疗官司就比别的律师胜诉的多,她说她去调病例查看等等,一眼就可以发现医疗漏洞。
院感人做律师查起来当然一查一个准,但“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院感工作是要形成制度,规范,大家遵守,减少或杜绝院感事件发生! 本帖最后由 原来如此 于 2011-7-20 16:24 编辑
由于文化素质的不断提升,患者对院感知识及法律知识的不断了解,维权意识在逐渐增强,投诉、纠纷会增多。院感染发生了,而院感人自掘坟墓这不是院感的春天来了,而是我们院感人的寒冬到了,院感工作没有搞好,院感人是有责任的。当然了因为医院感染而病人维权,也会给院感工作者以警示,促使医院重视医院感染的防控工作,防止医源性感染的发生。当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全院医务人员都能认识到院感的重要性,并积极参与院感防控工作,积极开展学术交流,那时院感染春天也许是来临了。 院感要在医院生存,必须内紧外松,对内严格要求执行制度,对外做好解释,避免矛盾激化。
缭绕 发表于 2011-7-13 15:51 http://bbs.sific.com.cn/images/common/back.gif
完全同意缭绕老师的意见 回复xiaochen23216
哈哈,看来讨论很热烈
说得就是,已经有此种患者在维权了,我院前几日就 ...
青鸟 发表于 2011-7-13 15:02 http://bbs.sific.com.cn/images/common/back.gif
不会的,即便是院感的纠纷,也由院内相应机构处理,不会让你院感科出面解决的,充其量协助而已。
目前可以说感染专业律师有吗?
目前可以说感染专业律师有吗?我个人理解认为:青岛的想法也不是没有道理,他没有私人感情,他是为医院和患者共同提出的维权,是让人们意识再增强些,是在考虑元感人的长远发展,工作是否能升级,感染控制工作的实质有搞清楚,又认清楚自己的工作范围是什么,如果有一天国家让院感人员做律师,那感情好,等你退休了,可以实施维权,也可以避免好多难看和矛盾,你也不用考虑有无立足之地了。 从理论上说任何一个行业的促进和发展靠的是矛盾的双方来推动,我们需要一个挑刺的,但就目前的医疗环境和体制下,院感人做律师,不会是院感人的春天而是寒冬,尤其是基层医院,基层社区服务点,恐怕得关掉大部分吧。 回复 52# 千年一叹wyr有时就得痛下决心,关掉为了更好的开展,否则得不偿失!我们能看到的只是冰山的一角啊,可以内紧外松的管理,起到润滑剂的作用,矛盾的解决需要辩证法,但伎俩永远不等于真理。{:5_617:} 回复 44# 小雨点儿
不是法律相关专业的也可考律师证? 回复 54# 青鸟
当然可以,我同事就取得过律师资格,不过是要通过严格的考试。 回复 55# 小雨点儿
o-o,厉害!谢谢 回复 56# 青鸟
有一段时间很多人都崇尚双学历,她就是那个时候考的。 回复 57# 小雨点儿
每个行业内部都有这样那样的短板,所以打本行业的官司胜算的机会总会很多,但“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我从感情上是过不了自己的关。 回复 15# xiaochen23216
即使他维权,也要看看发生的院感是不是医院的责任,因为发生院感不一定全是医院的责任啊?!如果是医院的责任,无可非议,医院赔钱赔礼,如果不是医院责任,咱有理走遍天下!就是打官司,法官也要尊重事实啊。 回复 58# 草原星空
假设有机会做律师去打一个和医院感染相关的案子,我想绝大多数人会全力以赴,这个应该是职业道德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