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奇怪,2003年,我院原来在防控非典时,人禽流感时都没有院感科人员名单,外出参观别的医院收治此类病人时,我们医院去了一车人,也没有院感人,不足为奇,那时的我真是悠闲呀。现在是什么事都忘不了院感科了,天天晕头转向。 我院以前药事管理委员会也没有院感科,后来特意加进去的。等领导回过神来会把院感科加进去的,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 2011年1月卫生部下发的《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要求:药事管理委员会成员应包含院感科人员,而院感科职责之一是参与抗菌药物的管理,虽然药事管理委员会的很多工作如药品管理、药物分析、评估等工作貌似与院感科关系不大,但像抗菌药物的购入、抗菌药物的分线管理、细菌对抗菌药物的耐药性监测等方面的工作院感科应该是积极参与的。 以前我院药事管理委员会也没有院感科,后来加进去了, 看来还是得好好开发领导 ,重视院感科。 回复 1# 开心天使123
卫生部《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
第二章药事管理组织
三级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由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临床医学、医院感染管理和医疗行政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二级医院的药事管理委员会,可以根据情况由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上述人员组成。其他医疗机构的药事管理组,可以根据情况由具有初级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上述人员组成。
所以,他们没把院感人员放进去是错误的。 今天和药事委员会秘书长提了一下,是否要加院感科长进药事委员会,领导说要加,现在这个院感很重要,院里很重视。呵,看来院感的工作又要增加了。 原来我们院感科一直不是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成员,今年药事管理规定出台后,就把院感科负责人加进去了。在抗菌药物管理方面,我们参与的程度还是挺高的,在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方面协助医务部进行督查、管理,得罪了不少人呢{:1_10:} 回复 29# 桂花香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七条 二级以上医院应当设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应当设立“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和“医院药物与治疗学委员会”,这是两个不一样的委员会。 回复 30# 小敏鱼飞
过去的“药事管理委员会”现在不是改为“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了吗? 现在的关键问题是药械科总是把抗生素合理使用相关的内容都往我院感这块推啊,而且按照我的职责也应该管,这就存在好多问题,最明显的是在关于药物合理使用的分析会我没有参加,所以到临床督导关于抗生素合理使用的问题说服力不强,临床不以为然啊。 回复 31# 桂花香
按我们的理解,成立了两个委员会,呵 回复 33# 小敏鱼飞
喔?我们药学部告诉我,现在叫“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即过去的“药事管理委员会”。
所以我们现在成立的是“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药事委员会有没有院感参与是一回事,而院感人有没有这个能力和水平来参与进来,还很值得商榷。 回复 1# 开心天使123
如果要消极的对待,没有还省心些. 星期三下午要开药事委员会会议,今天药剂科主任跟我讲,上午的时候已经就更换某种消毒剂跟他进行了协商,明天准备相关的材料发言!药事会感控要参与的,不仅仅是耐药的数据感控科要分析!消毒剂还有抗生素的管理我们都要参与。 回复 33# 小敏鱼飞
为什么要搞两个呢,个人感觉确实弄一个就行了。 回复 38# safihu
药物与治疗学委员会由药学、医务、护理、医院感染、临床科室等负责人和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组成。
药物与治疗学委员会职责:
(一)贯彻执行医疗卫生及药品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机构药事管理和药学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制定本机构药品处方集和供应目录;
(三)推动药物治疗相关临床诊疗指南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实施,监测、评估本机构药物使用情况,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指导临床合理用药;
(四)分析、评价药品不良反应、用药错误,提供咨询和指导;
(五)审核本机构购入药品、申报医院制剂等,建立新药引进评审制度和评审专家库,开展新药引进评审工作;
(六)监督、指导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放射性药品的临床使用与规范化管理;
(七)对医务人员进行有关药物管理法律法规、药事管理规章制度和合理用药教育,发布药品相关信息,对公众宣传安全用药知识。
以此来看,与药事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差不多啊,合二为一应该好些,有空和领导提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