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风轻轻 发表于 2011-6-14 19:01

本帖最后由 风雨同舟 于 2011-7-14 16:35 编辑

我们刚刚被督导检查过,我陪同,监督所的老师太“牛”了,我很年轻所以无所谓理睬不理睬,可是到了相关科室,一个跟我年纪差不多的监督人员竟然对我们的一个老前辈出语伤人,态度极度傲慢,我还从中平和气氛,结果弄的我们的老前辈摔门走人,结果可想而知很不好。通过这次检查我对监督所的老师真是不敢恭维,你是执法部门但也不能那么趾高气扬吧,听说要罚我们好多钱,唉,当了上级部门怎么都是这副嘴脸!

yeguping 发表于 2011-6-14 21:26

督查是主要工作,罚款不是目的。就像我们检查临床一样,罚款不是不低,主要是督促临床把工作做好。

沧浪之水 发表于 2011-6-15 20:29

从调查来看,大部分人当然希望卫生监督所多督导少罚款。确实,督导是为了促进工作,而不是以罚款为目的。不过,我想,对于个别医院存在问题明显屡教不改的,也不妨给予罚款以及通报施加压力。至于卫监所人员,确实良莠不齐,个别执法水平不敢恭维。期望我们院感人和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等相关部门多多沟通,共同促进院感工作向前发展。

神通广大 发表于 2011-6-15 21:16

回复 1# hxj123456


    我选1,同意,并且希望卫生监督所的老师能够依法执业依法行政,检查是为了更好的促进而不是为了罚更多的钱。

风雨同舟 发表于 2011-7-14 16:39

回复 21# 微风轻轻

并非都是这副嘴脸啊,我们这里监督所的老师就很容易沟通,很能够为基层着想。除非犯了大的原则错误,轻易不处罚。
你们碰到的现象,应该是个别人员的素质问题。谁遇上谁倒霉。{:1_7:}

杨丽春 发表于 2011-7-31 12:17

同意!这样可以让领导重视院感工作!

lljjww 发表于 2011-8-23 16:04

我们局长的态度很民主,可罚可不罚的情况,不罚;少罚多指导。(说是指导,其实我们也是半桶水)
结果,我们和医院的关系很和谐,指导意见都很能接受(有时是不科学、不合理、不规范的意见,也能很积极的和我们沟通处理,{:1_10:})。
其实,我们也不喜欢去处罚人,得罪人;再则,处罚案件市法制办经常要抽查,文书制作也是一件不轻松的事情

arthuryyg 发表于 2011-10-7 21:26

这事要辩证着看,首先“指导”是卫生部规定给疾控中心的职能,这是有明文规定的(但据我所知目前疾控中心只负责收取检测费),不是卫生监督的的智能,否则就越权了。其次作为卫生监督员发现违法行为不处理就是渎职,本身就违法了,是要受到处分甚至坐牢的(国内很多地方有过教训了);还有就是我们每次处罚前都给一次警告并给限期整改机会,整改不到位或不整改,坚决处罚。

jianfeng917 发表于 2011-10-12 13:11

{:1_12:}以罚代管,把新加坡的经验用到卫监工作中了

美丽心情 发表于 2012-6-6 14:51

只是督导不罚款对有些单位可能引起不了足够的重视,所以罚款是有必要的。但是罚款也只是手段而已,不是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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