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医院感染管理专(兼)职人员管理规定(试行)
本帖最后由 绿茵场 于 2011-6-13 16:03 编辑为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保障医疗安全,全面提高医院感染管理人员队伍整体素质,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江西省卫生厅组织制定了《江西省医院感染管理专(兼)职人员管理规定(试行)》。
附件: 江西省医院感染管理专(兼)职人员管理规定(试行)为提高医院感染管理专(兼)职人员的业务素质及管理能力,切实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依据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从事医院感染管理的人员。二、实施目标通过对医院感染管理人员的规范管理,使之掌握医院感染预防控制的专业知识与技能,达到提高管理和业务水平的目的。通过加强对医院感染重点部门、重点人群、重点环节、重点流程、危险因素的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将医院感染发病率降低到最低水平。三、人员配备 (一)实际开放病床在100张以上的医疗机构应当设置独立的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并配备专职人员1人;实际开放病床每增加200张增配专职人员1名。专职人员由临床医学、预防医学、护理、微生物学等专业人员组成。 (二)具备一定临床工作经验,熟悉医院临床工作程序,掌握医院感染管理专业知识。 (三)二级医院的医院感染管理负责人至少具备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三级医院的医院感染管理负责人,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副高以上技术职称,熟练掌握医院感染专业知识。 四、职责与管理 (一)承担医院感染管理、监测、督查、指导及培训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落实医院感染管理相关法规、规范、标准、制度,结合实际制定本院管理制度与措施,定期督查; 2、为医院医疗用房的建筑与改扩建设计、重点部门的分区布局、工作流程等提供卫生学指导;3、对医院的消毒、灭菌、隔离、无菌操作技术、医疗废物管理等工作提供指导;4、参与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的管理;5、对消毒药械和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物品)、消毒剂的购入、储存、使用进行监管;6、对医院感染危险因素,包括细菌耐药性等进行监测、分析和反馈,提出改正措施并跟踪实施结果;对发生的医院感染事件进行调查、分析、报告,协调、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处理;7、对传染病的医院感染控制工作提供指导; 8、对医务人员预防医院感染的职业防护工作提供指导; 9、对医务人员进行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相关知识培训; 10、参与全院医疗质量检查与医院感染性疾病诊疗会诊;11、组织开展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科研工作;12、完成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与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病房及重点科室的科主任、护士长、监控医师、监控护士及监控人员承担本部门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各项监控措施。 五、资质与培训(一)实行岗位培训制度,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持证上岗,新上岗人员需获得省卫生厅统一核发的岗位培训证书。(二)规定下发前已经从事医院感染管理工作5年以上(含5年),并参加全省培训获得岗位培训证书的,直接换发新证;从事医院感染管理岗位少于5年或尚未取得岗位培训证书的人员需经培训考核合格后获得岗位培训证书。(三)专(兼)职人员应及时更新医院感染专业知识,掌握医院感染管理的新进展,每年参加市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继续医学教育学习。要善于总结提高,撰写论文,积极参加学术交流。(四)省级医院感染专家库成员每年需参加国家组织的培训学习。六、培训内容(一)从事医院感染管理岗位少于5年的专职人员1、医院感染专业知识;2、医院感染流行病学;3、医院感染病原学;4、医院感染监测;5、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6、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医院感染管理;7、医院感染与抗菌药物应用;8、医院环境卫生学与医院感染控制技术;9、医疗废物管理;10、职业安全与职业防护;11、新颁布的法规、规范及标准;12、信息管理在医院感染管理工作中的应用。(二)从事医院感染管理岗位5年以上(含5年)的专职人员1、医院感染管理(1)医院感染管理的研究内容与学科体系;(2)医院感染管理进展与展望;(3)医院感染标准操作程序的制定。2、医院感染流行病学与统计学;(1)医院感染暴发的调查、分析与控制;(2)医院感染目标性监测的实施:外科手术部位感染、呼吸机相关性肺炎、血管导管相关性血流感染、导尿管相关性尿路感染。3、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管理(1)避免细菌耐药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新概念及策略;(2)细菌耐药性的监测与干预。 4、正确实施医院感染干预措施(1)外科手术部位感染预防与控制;(2)呼吸机相关性肺炎预防与控制;(3)医院获得性肺炎预防与控制;(4)导管相关血流感染预防与控制;(5)导尿管相关尿路感染的预防与控制。 5、新颁布的法规、规范及标准6、新发传染病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7、信息管理在医院感染管理工作中的应用8、论文撰写与课题设计七、专家库设置与管理 (一)设立江西省医院感染管理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专家库由省、市医院感染学科带头人、副高以上职称的医院感染管理人员组成。专家库由医院感染管理、预防医学、传染病学、流行病学、临床检验、消毒学、临床药学、护理学等相关专业组成。 (二)专家职责1、在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进行医院感染管理的策略研究,并提供政策咨询与建议; 2、根据国家有关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技术标准和规范,拟定省级相关管理政策; 3、对本辖区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4、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派组织对辖区发生的医院感染事件及医院感染发生危险因素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与建议;5、进行辖区医院感染管理的相关课题研究; 6、完成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专家库成员每年应参加省或国家级相关专业培训、学术交流,不断提高自身业务能力。连续三年未能参加相关培训的,取消专家库成员资格。 回复 1# 绿茵场
江西省医院感染管理专(兼)职人员管理规定(试行)的出台,从卫生行政的角度出发,有助于稳定和提高我省医院感染管理人员队伍。 回复 2# 绿茵场
学习了,谢谢 太好了,就应当这样有要求,这才能使感染管理队伍稳定 江西的这个规定很正规,期待各省包括我省也尽快出台相应文件,要不好多工作都不支持,无法执行,包括培训也不让去。 回复 2# 绿茵场
对于专业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责任更明确!而且是持证上岗!
我省的医院感染管理专(兼)职管理规定(试行)
晒晒我省的医院感染管理专(兼)职管理规定(试行) 不好意思,未添加到,再上传一次 已拜读,真羡慕贵省能将医院管理提到这样的高度,向你们学习{:1_737:} 赞同3#的见解,向你院学习。谢谢分享。 我们江苏省已经实施,执行的也不错,可以借鉴,办法内容也很好。 回复 1# 米乐.8382我把你上传的给大家贴出来,方便大家查看、借鉴。
×省医院感染管理专(兼)职人员管理规定(试行)
为提高医院感染管理专(兼)职人员的业务素质及管理能力,切实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依据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
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从事医院感染管理的人员。
二、实施目标
通过对医院感染管理人员的规范管理,使之掌握医院感染预防控制的专业知识与技能,达到提高管理和业务水平的目的。通过加强对医院感染重点部门、重点人群、重点环节、重点流程、危险因素的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将医院感染发病率降低到最低水平。
三、人员配备
(一)实际开放病床在100张以上的医疗机构应当设置独立的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并配备专职人员1人;实际开放病床每增加200张增配专职人员1名。专职人员由临床医学、预防医学、护理、微生物学等专业人员组成。
(二)具备一定临床工作经验,熟悉医院临床工作程序,掌握医院感染管理专业知识。
(三)二级医院的医院感染管理负责人至少具备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三级医院的医院感染管理负责人,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副高以上技术职称,熟练掌握医院感染专业知识。
四、职责与管理
(一)承担医院感染管理、监测、督查、指导及培训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落实医院感染管理相关法规、规范、标准、制度,结合实际制定本院管理制度与措施,定期督查;
2、为医院医疗用房的建筑与改扩建设计、重点部门的分区布局、工作流程等提供卫生学指导;
3、对医院的消毒、灭菌、隔离、无菌操作技术、医疗废物管理等工作提供指导;
4、参与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的管理;
5、对消毒药械和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物品)、消毒剂的购入、储存、使用进行监管;
6、对医院感染危险因素,包括细菌耐药性等进行监测、分析和反馈,提出改正措施并跟踪实施结果;对发生的医院感染事件进行调查、分析、报告,协调、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7、对传染病的医院感染控制工作提供指导;
8、对医务人员预防医院感染的职业防护工作提供指导;
9、对医务人员进行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相关知识培训;
10、参与全院医疗质量检查与医院感染性疾病诊疗会诊;
11、组织开展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科研工作;
12、完成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与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病房及重点科室的科主任、护士长、监控医师、监控护士及监控人员承担本部门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各项监控措施。
五、资质与培训
(一)实行岗位培训制度,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持证上岗,新上岗人员需获得省卫生厅统一核发的岗位培训证书。
(二)规定下发前已经从事医院感染管理工作5年以上(含5年),并参加全省培训获得岗位培训证书的,直接换发新证;从事医院感染管理岗位少于5年或尚未取得岗位培训证书的人员需经培训考核合格后获得岗位培训证书。
(三)专(兼)职人员应及时更新医院感染专业知识,掌握医院感染管理的新进展,每年参加市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继续医学教育学习。要善于总结提高,撰写论文,积极参加学术交流。
(四)省级医院感染专家库成员每年需参加国家组织的培训学习。
六、培训内容
(一)从事医院感染管理岗位少于5年的专职人员
1、医院感染专业知识;
2、医院感染流行病学;
3、医院感染病原学;
4、医院感染监测;
5、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
6、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医院感染管理;
7、医院感染与抗菌药物应用;
8、医院环境卫生学与医院感染控制技术;
9、医疗废物管理;
10、职业安全与职业防护;
11、新颁布的法规、规范及标准;
12、信息管理在医院感染管理工作中的应用。
(二)从事医院感染管理岗位5年以上(含5年)的专职人员
1、医院感染管理
(1)医院感染管理的研究内容与学科体系;
(2)医院感染管理进展与展望;
(3)医院感染标准操作程序的制定。
2、医院感染流行病学与统计学;
(1)医院感染暴发的调查、分析与控制;
(2)医院感染目标性监测的实施:外科手术部位感染、呼吸机相关性肺炎、血管导管相关性血流感染、导尿管相关性尿路感染。
3、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管理
(1)避免细菌耐药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新概念及策略;
(2)细菌耐药性的监测与干预。
4、正确实施医院感染干预措施
(1)外科手术部位感染预防与控制;
(2)呼吸机相关性肺炎预防与控制;
(3)医院获得性肺炎预防与控制;
(4)导管相关血流感染预防与控制;
(5)导尿管相关尿路感染的预防与控制。
5、新颁布的法规、规范及标准
6、新发传染病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
7、信息管理在医院感染管理工作中的应用
8、论文撰写与课题设计
七、专家库设置与管理
(一)设立江西省医院感染管理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专家库由省、市医院感染学科带头人、副高以上职称的医院感染管理人员组成。专家库由医院感染管理、预防医学、传染病学、流行病学、临床检验、消毒学、临床药学、护理学等相关专业组成。
(二)专家职责
1、在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进行医院感染管理的策略研究,并提供政策咨询与建议;
2、根据国家有关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技术标准和规范,拟定省级相关管理政策;
3、对本辖区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4、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派组织对辖区发生的医院感染事件及医院感染发生危险因素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与建议;
5、进行辖区医院感染管理的相关课题研究;
6、完成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专家库成员每年应参加省或国家级相关专业培训、学术交流,不断提高自身业务能力。连续三年未能参加相关培训的,取消专家库成员资格。 不错,是不是也晒一下我省的管理办法。
回复 8# 米乐.8382 [/b
很不错,值得大家借鉴! 回复 13# chengkeping
我也来帮忙贴出来吧!
江苏省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不断提高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的业务素质及管理能力,切实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依据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是指医疗机构中专门从事医院感染相关监测、督查、指导、培训及管理的医务人员。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
第四条 专职人员的考核管理作为重要指标纳入等级医院评审与复核评价工作。
第二章 科室管理及人员配备
第五条 100张床位以上的医疗机构应当设置独立的感染管理部门,直属院长或业务副院长领导,不得隶属于医务处、护理部等职能科室。
第六条 每250张床位应配备专职人员1名。专职人员应由临床医学、护理、公共卫生、微生物学等不同专业人员组成。
第七条 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应具备一定临床工作经验,熟悉医院临床工作程序。从事感染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应当具备临床工作经历,经临床科室轮转满2年。
第八条 感染管理部门负责人应当为感染管理专职人员。二级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人至少具备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三级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人至少具备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熟练掌握医院感染专业知识,从事感染管理专业不少于2年。
作为具有管理职能的业务科室,感染管理部门负责人应当相对固定,连续任职不少于5年,不宜轮岗或频繁变动。
第三章 专职人员职责与分级管理
第九条 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承担医院感染相关监测、督查、指导、培训及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对医院感染管理相关法规、规范、标准、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
(二)根据卫生学要求,对医院的建筑设计、重点部门的分区布局、工作流程等工作提供指导;
(三)对医院感染及其相关危险因素进行监测、分析和反馈,针对问题提出控制措施并指导实施;
(四)对医院感染发生状况进行调查、统计分析,并向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或者医疗机构负责人报告;
(五)对医院的清洁、消毒灭菌与隔离、无菌操作技术、医疗废物管理等工作提供指导;
(六)对传染病的医院感染控制工作提供指导;
(七)对医务人员有关预防医院感染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工作提供指导;
(八)对医院感染暴发事件进行报告和调查分析,提出控制措施并协调、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九)对医务人员进行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培训工作;
(十)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工作;
(十一)对消毒器械和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器具的相关证明进行审核;
(十二)组织开展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方面的科研工作;
(十三)参与医院感染性疾病诊疗会诊和医院组织的全院性医疗质量检查工作;
(十四)完成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或者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十条 省院感质控中心建立医院感染管理质控网络交流平台,并对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实行分级管理,分为初级管理员、中级管理员、副高级管理员、高级管理员四个等级。
第四章 专职人员业务学习
第十一条 从事感染管理工作专职人员均应当经过岗位培训。岗位培训由各市院感质控中心具体组织并符合以下要求:
(一)培训内容应符合江苏省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岗位培训大纲的要求;
(二)授课教师为省级专职人员岗位培训师资库成员;
(三)培训考核由授课教师结合授课内容命题,试卷为百分制(60分合格),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由各市院感质控中心组织监考并阅卷;
(四)省院感质控中心统一核发岗位培训证书。
第十二条 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实行岗位培训制度,持证上岗,并定期完成相应的业务学习。
(一)专职人员从事本专业满一年,应参加省或市组织的岗位培训,并取得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撰写读书笔记不少于3篇。
(二)专职人员每年应参加本专业继续医学教育培训并完成省市质控中心规定的业务学习不少于16学时。
(三)专职人员每两年至少参加省市本专业学术交流会一次。部门负责人每年应参加省专业学术交流会。
(五)专职人员从事本专业满四年,应具有上级医院短期进修经历。
第五章 考核与管理
第十三条 依据专职人员业务学习、专业能力及论文撰写情况进行定期考核,评定等级。
(一)专职人员从事本专业满两年,每年参加本专业继续医学教育培训并完成省、市院感质控中心规定的业务学习不少于16学时,两年内撰写读书笔记或本专业论文不少于3篇。经评审,可认为具有初级管理员水平。
(二)专职人员从事本专业满四年,每年参加本专业继续医学教育培训并完成省、市院感质控中心规定的业务学习不少于16学时,经短期进修或脱产学习,四年内撰写本专业论文不少于3篇,发表本专业论文不少于2篇。经评审,可认为具有中级管理员水平。
三级医院科主任应具有中级及以上管理员水平。
(三)专职人员从事本专业满六年,每年参加本专业继续医学教育培训并完成省市质控中心规定的业务学习不少于16学时,六年内撰写本专业论文4篇,发表本专业论文不少于3篇,经评审,可认为具有副高级管理员水平。
(四)专职人员从事本专业满八年,撰写专业论文5篇,发表本专业论文不少于4篇,参加本专业继续医学教育培训并完成省、市院感质控中心规定的业务学习。经评审,可认为具有高级管理员水平。
第六章 专家库设置与管理
第十四条设立江苏省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专家库由各市院感质控中心学术带头人、资深感染管理专家组成。专家应具备医院感染管理、疾病控制、传染病学、临床检验、流行病学、消毒学、临床药学、护理学等相关专业知识。
第十五条 专家库主要职责包括:
(一)在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进行医院感染管理的策略研究,并提供政策咨询与建议;
(二)根据国家有关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技术性标准和规范,拟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三)对本地区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进行技术性指导;
(四)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派组织对本地区发生的医院感染事件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及时对医院感染发生状况及危险因素进行调查、分析;
(五)对本地区医院感染管理的相关课题进行研究;
(六)完成卫生行政部门交付的其他相关任务。
第十六条 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专家库成员每年应当参加省或国家级相关专业培训、学术交流,不断提高自身业务能力。连续三年未能参加相关培训的,取消专家库成员资格。
第七章各相关部门职责
第十七条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八条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管理的组织实施与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省院感质控中心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负责制定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业务学习内容及考核办法,并协助组织具体实施。
第二十条 各市院感质控中心承担本辖区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业务学习指导及考核工作。
第二十一条 医疗机构应重视医院感染专业人员管理,按照规定督促专业人员投入足够精力和时间从事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参加相关专业培训及考核工作。
第八章 罚则
第二十二条卫生行政部门未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组织实施并履行监督管理,予以通报批评。
第二十三条医疗机构违反本办法,有如下行为之一者,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整改,逾期不改的,予以通报批评。
(一)未按要求设置医院感染管理部门的;
(二)频繁更换感染管理部门负责人的;
(三)限制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专业培训的。
第二十四条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未能按照要求参加业务培训,考核连续两次不合格的,作降级处理或年度考核不合格。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省卫生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回复 15# toto
谢谢TOTO斑竹的帮助,{:1_12:} 回复 1# 绿茵场
这个规定的出台,更有利于专职人员队伍的建设和稳定,可促进医院感染工作的顺利开展,祝贺祝贺!{:1_17:} {:1_14:}管理就要“顶层设计” 从两省对专职人员的要求来比较,可能江苏省的可行性更好些,比如江西省的第三点、人员配备
(二)具备一定临床工作经验,熟悉医院临床工作程序,掌握医院感染管理专业知识。
(三)二级医院的医院感染管理负责人至少具备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三级医院的医院感染管理负责人,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副高以上技术职称...
“具备临床经验”到底是多长时间?如江苏省就规定了两年,江西省的"三级医院感染管理负责人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是否本科毕业即可担任负责人?
如果还说明称职晋升方面就更好了?{:1_9:} 绿茵场 发表于 2011-6-13 16:0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回复 1# 绿茵场
江西省医院感染管理专(兼)职人员管理规定(试行)的出台,从卫生行政的角度出发,有助于 ...
请问版主:江西省的院感人员上岗证要怎么获得,程序是什么?如果没有上岗证可否做院感!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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