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严禁将死婴按医疗废物实施处置
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发生丢弃婴儿遗体事件后,卫生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医疗机构必须将胎儿遗体、婴儿遗体纳入遗体管理,依照规定进行妥善处置。3月29日,山东济宁市洸府河发现21具被丢弃的婴儿遗体,济宁市卫生局有关人士对此的解释是,死婴可能是当地医院里引流产或者病亡而造成的,按法律规定,属于医疗垃圾。
卫生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医疗机构必须将胎儿遗体、婴儿遗体纳入遗体管理,依照《殡葬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妥善处置。严禁将胎儿遗体、婴儿遗体按医疗废物实施处置。
经查实,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太平间工作人员与死亡婴儿的家长,私自达成处置遗体的口头协议,并收取费用。当太平间冰柜储存婴儿遗体达到一定数量后,太平间工作人员雇用社会人员将婴儿遗体运送到济宁市洸府河附近进行处置。
卫生部认为,这一事件,反映医院相关工作人员漠视生命尊严,缺失社会公德。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引以为戒。卫生部要求,对发生类似事件的医疗机构及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严肃追究责任。 医疗机构必须将胎儿遗体、婴儿遗体纳入遗体管理,依照《殡葬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妥善处置。严禁将胎儿遗体、婴儿遗体按医疗废物实施处置。
具体操作不讲,下面执行难
请教、请教、请教。
有哪位老师知道有关死婴处理、引产中出现的残损肢体和手术中切除的大块组织的处理的文件、规范、通知等的东东。我想要原文的,谢谢!!!!!!!!!!!! 谢谢20#提供详细资料,学习了。 回复 75# xuxin
赞同老师的说法,我也也想要看到这些文件或者说规定的原文,弄明白一些才有更好的思路。 即学到卫生部的文件又学到其它省市的文件,谢谢。{:1_17:}{:1_7:} 回复 12# lisa天使
胎儿遗体、婴儿遗体不能按照医疗废物处理,不归院感科管,我院由医务科制定了相关制度,由相关科室落实。 回复 3# 兰兔
我们没接到这方面的通知,医院让院感科处理,我说不属于医疗废物,要总务科处理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病死婴幼儿遗体,包括成形完整死胎。”
到什么程度算成形?怎么界定啊。 医院对于死婴遗体处理等要有个家属告知书,但是医务科认为应该是我们院感科出,怎么办? 我院还没有接到卫生部的正式通知,我们医院一直都是按遗体管理处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