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ge 发表于 2011-6-8 16:28

求助:肿瘤病人使用后的输液器、化疗药瓶均按感染性医废处置,可以吗?

院肿瘤病人与血液病人同住一病区,肿瘤病人化疗后的用物,如输液器、针管及各种化疗药物空瓶等均放入同一容器内,不再分类均按感染性垃圾处理,是否可以?因为还有大部分病人是不需要化疗的,再分开容器太多。感谢你的支持!

小白兔 发表于 2011-6-8 17:22

个人认为是可以的,但处理完后应立即封口打包。

lwm 发表于 2011-6-8 17:31

数量少的话,可以。
参照《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 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的规定。

开心天使123 发表于 2011-6-8 17:58

完全可以!没必要再分容器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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