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strich 发表于 2011-5-12 19:33

我院召开抗菌药物专项整治启动仪式

5月12日我院已召开抗菌药物专项整治启动仪式,分管院长主持会议,大院长对医院的具体实施方案给予精彩解读,大院长出身于外科医生,不仅是实战家,还是理论家,听他做报告是享受,深入浅出,风趣幽默,引经据典是他的一贯风格,是个出色的演说家。院长从抗菌药物的产生、发展史说起,剖析国内外及医院的使用现状,传达卫生部的精神,最后解读我院的具体实施方案。接着,院长还同临床科室主任签定合理使用抗菌药物责任书。

见与不见(偶原创)

你见,或者不见
院内感染就在那里
不来不去

你管,或者不管
药物滥用就在那里
不声不响

你防,或者不防
细菌耐药就在那里
不屈不挠

你纠,或者不纠
合理用药就在你
手里
不舍不弃

让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种子种在我的心里
或者
让我走进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世界里
默然 相知
世界 欢喜

jiajunpeng 发表于 2011-5-7 08:17

抗菌药物专项整治,你医院有计划了吗?

昨天卫生部抗菌药物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一结束,厅领导当即下命令尽快将整治计划上报卫生厅。大家能讨论下具体的行动和计划吗?我先抛砖引玉一下,如加强信息化管理、相应的惩处措施等。

星火 发表于 2011-5-7 08:45

回复 1# jiajunpeng


    论坛内已经很火热讨论!http://bbs.sific.com.cn/thread-52935-1-1.html

龙文鞭影 发表于 2011-5-7 08:48

回复 1# jiajunpeng
抗菌药物专项整治计划我想一般应该是按马部长讲的要求,先成立一个领导组织,确定主管科室(办公机构)、参与科室及在整治活动中的职责,设计自查内容和时间段。摸清现状,形成报告,制订改进措施和工作时限(达到一定目标)完成整治目的,根据活动情况最终形成管理长效机制的一套办法的文件。
目前基层医院可能还在领导层边酝酿准备(好一点应是准备摸底)边等待红头文件的结段。(形象地说就是观望准备阶段,虽然很重要,但是行政惯例如此。)

杨柳 发表于 2011-5-7 10:00

今天把昨天会议内容,主管院长向院长及各职能科室主任把马部长昨天开会的会议精神向大家反馈,院长让医教科、质控科、院感科切实负起各自责任,把工作落到实处!

杏子 发表于 2011-5-7 10:44

我们已经开始并制定了整改措施,整改小组、奖惩措施,科室标本送检比例,当然是医务部牵头、药学部负责、院感办、质控办、经管办、检验科等多部门联合啦!领导重视的很呢!

rhxc6465 发表于 2011-5-7 12:02

我们省的整治方案正在修订中,这几天药剂科主任和我几次就方案进行讨论,我从感控的角度对方案提了一些建议,积极参与这次行动!

放飞梦想 发表于 2011-5-7 12:19

抗菌药物使用整治非一日之功!

jiajunpeng 发表于 2011-5-8 05:11

在网上发现了下面的文件,可在卫生部官网上却没搜到。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卫办医政发〔2011〕5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有效控制细菌耐药,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按照2011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和全国医疗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及农业部《全国抗菌药物联合整治工作方案》(卫医政发〔2010〕111号)、《2011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方案》(卫医政发〔2011〕28号)和《卫生部关于在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的通知》(卫医政发〔2011〕30号)要求,我部决定自2011年至2013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现将《2011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将有关工作方案和工作情况及时报我部医政司。联系人:卫生部医政司马旭东、焦雅辉联系电话:010-68792825、68792097传    真:010-68792513电子邮箱:mohyzsylc@163.com 附件:2011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jiajunpeng 发表于 2011-5-8 05:14

附件
2011年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有效控制细菌耐药,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按照2011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和全国医疗管理工作会议要求,根据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及农业部《全国抗菌药物联合整治工作方案》(卫医政发〔2010〕111号)、《2011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方案》(卫医政发〔2011〕号)和《卫生部关于在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的通知》(卫医政发〔2011〕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按照“突出重点、集中治理、健全机制、持续改进”的工作思路,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作为“医疗质量万里行”和“三好一满意”活动的重要内容,统一部署、统一安排、统一组织、统一实施,围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的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进行集中治理,务求实效。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长效工作机制,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和用药安全,实现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的医改目标。
二、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优化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结构,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有效遏制细菌耐药;针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标本兼治的措施加以解决;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效措施和长效工作机制,促进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能力和管理水平持续改进。
三、活动范围
全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重点是二级以上公立医院。
四、组织管理
卫生部负责制定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对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本辖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具体负责本辖区内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实施,督促本辖区医疗机构实现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各项指标。
医疗机构负责落实卫生部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各项工作措施,实现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各项指标。医疗机构负责人是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的第一责任人。

jiajunpeng 发表于 2011-5-8 05:17

五、重点内容
(一)明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责任制。医疗机构负责人是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第一责任人,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作为医疗质量和医院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工作安排;明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组织机构,层层落实责任制,建立、健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制度和监督管理机制。
卫生行政部门与医疗机构负责人、医疗机构负责人与临床科室负责人分别签订抗菌药物合理应用责任状,明确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控制指标。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把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情况作为院长、科室主任综合目标考核以及晋升、评先评优的重要指标。卫生部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纳入医院评审、评价和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指标体系,提高指标权重。
(二)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基本情况调查。医疗机构对院、科两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开展调查:抗菌药物品种、剂型、规格、使用量、金额,使用量排名前10位的抗菌药物品种,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使用强度、I类切口手术和介入治疗抗菌药物预防使用率,门诊抗菌药物处方比例。
(三)建立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技术支撑体系。二级以上医院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和临床微生物室,配备感染专业医师、微生物检验专业技术人员和临床药师,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发挥重要作用,为医师提供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专业培训,对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进行技术指导,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四)严格落实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医师经过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授予相应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医疗机构明确本机构抗菌药物分级目录,对不同管理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进行严格限定,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有明确的限制使用抗菌药物和特殊使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程序,并能严格执行。
(五)加强抗菌药物购用管理。医疗机构对抗菌药物目录进行全面梳理,清退存在安全隐患、疗效不确定、耐药严重、性价比差和违规促销的抗菌药物品种;严格控制抗菌药物购用品规数量,三级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50种,二级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35种,同一通用名称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超过2种,处方组成类同的复方制剂1-2种;三代及四代头孢菌素(含复方制剂)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不超过5个品规,注射剂型不超过8个品规,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注射剂型不超过3个品规,氟喹诺酮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和注射剂型各不超过4个品规,深部抗真菌类抗菌药物不超过5个品规。医疗机构抗菌药物采购目录(包括采购抗菌药物的品种、剂型和规格)要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医疗机构确因临床工作需要,需采购的抗菌药物品种、规格超过上述规定,经备案的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详细说明理由。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其申请抗菌药物的品种、规格的数量和种类。
因特殊感染患者治疗需求,医疗机构需使用本机构采购目录以外抗菌药物的,可以启动临时采购程序。临时采购由临床科室提出申请,说明申请购入抗菌药物名称、剂型、规格、数量、使用对象和使用理由,经本机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讨论通过后,由药学部门临时一次性购入使用。同一通用名抗菌药物品种启动临时采购程序不得超过5次。如果超过5次,要讨论是否列入本机构抗菌药物采购目录。调整后的采购目录抗菌药物总品种数不得增加。
(六)抗菌药物使用率和使用强度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医疗机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力争控制在40DDD以下;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不超过30%;住院患者外科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控制在术前30分钟至2小时,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不超过24小时。
(七)定期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与评估。医疗机构定期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有条件的医院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分析本机构及临床各专业科室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评估抗菌药物使用适宜性;对抗菌药物使用趋势进行分析,出现使用量异常增长、使用量排名半年以上居于前列且频繁超适应证超剂量使用、企业违规销售以及频繁发生药物严重不良反应等情况,及时采取有效干预措施。
(八)加强临床微生物标本检测和细菌耐药监测。二级以上医院根据临床微生物标本检测结果合理选用抗菌药物,接受抗菌药物治疗住院患者微生物检验样本送检率不低于30%;开展细菌耐药监测工作,定期发布细菌耐药信息,建立细菌耐药预警机制,针对不同的细菌耐药水平采取相应应对措施;医疗机构按照要求向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报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数据信息,向全国细菌耐药监测网报送耐药菌分布和耐药情况等相关信息。
(九)严格医师和药师资质管理。医疗机构对执业医师和药师进行抗菌药物相关专业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授予相应的抗菌药物处方权或调剂资格。
(十)落实抗菌药物处方点评制度。医疗机构组织感染、药学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抗菌药物处方、医嘱实施专项点评。每个月组织对25%的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医师所开具的处方、医嘱进行点评,每名医师不少于50份处方、医嘱,重点抽查感染科、外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等临床科室以及I类切口手术和介入治疗病例。
医疗机构根据点评结果,对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10名的医师,向全院公示;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10名的医师,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点评结果作为科室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重要依据。
对出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特殊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连续出现2次以上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抗菌药物处方权。
(十一)建立省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细菌耐药监测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建立本辖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和细菌耐药监测网,与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和细菌耐药监测网互联互通;定期公布本辖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和细菌耐药监测情况,督促和指导本辖区医疗机构合理应用抗菌药物。
(十二)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通报和诫勉谈话制度。卫生部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监测情况对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使用量、使用率和使用强度进行排序,对于未达到相关目标要求并存在严重问题的,召集医疗机构第一责任人诫勉谈话,并将有关结果予以通报。
(十三)严肃查处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情况。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大对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的查处力度。对于存在抗菌药物临床不合理应用问题的医师,卫生行政部门或医疗机构应当视情形依法依规予以警告、限期整改、暂停处方权、取消处方权、降级使用、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存在抗菌药物临床不合理应用问题的科室,医疗机构应当视情形给予警告、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撤销科室主任行政职务。对于存在抗菌药物临床不合理应用问题的医疗机构,卫生行政部门视情形给予警告、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处理;问题严重的,追究医疗机构负责人责任。
六、活动方式
(一)自查自纠。医疗机构根据卫生部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工作安排,认真排查梳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的问题,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将自查自纠工作贯穿始终。
(二)督导检查。
1.专项检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卫生部统一部署和统一要求,组织开展本辖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检查。卫生部结合2011年“医疗质量万里行”和“三好一满意”活动组织对全国专项督导检查。
2.重点抽查。卫生部组织检查组对全国部分医疗机构进行重点抽查和飞行检查。
3.卫生部、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分别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发现的严重问题予以处理。
(三)总结交流。2011年11月底前,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将本辖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总结报送卫生部。卫生部组织召开工作会议,通报督导检查情况,部署2012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控制细菌耐药,是公立医院改革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实现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医疗卫生服务医改目标的重要措施。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切实从维护人民群众利益角度出发,提高对此次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层层落实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突出重点,集中治理,务求实效。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方案,制定本辖区工作方案,明确组织分工、活动安排、工作重点,指导医疗机构落实各项活动内容。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结合本地区、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际情况,认真剖析当前抗菌药物不合理应用的突出问题和重点环节,通过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教育培训、加大治理力度等综合手段,集中治理,抓点带面,点面结合,逐层突破,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认真总结,查找不足,持续改进。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提高合理用药水平,保障医疗安全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需要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在推进活动不断深入开展的同时,认真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逐步建立、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相关制度、指标体系和工作机制,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从阶段性活动逐步转入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逐步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促进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能力和管理水平的持续改进。

星火 发表于 2011-5-8 08:52

请各位同仁把自己医院的抗菌药物专项行动方案或设想在此跟帖,本栏目给予加分奖励!谢谢参与{:1_17:}

金山湖主 发表于 2011-5-9 09:17

外科抗生素合理使用

本帖最后由 小点点 于 2011-5-9 17:10 编辑

一次我到外科去开早会,会上讲到抗生素的合理使用:预防用药不要超过24-48小时;一类切口使用率不能超过30%.............。我讲完以后,外科主任说:我们大家都要认真对待,我想使用时间不超过5-7天应该没问题。晕死我了。

星火 发表于 2011-5-9 09:37

回复 1# 金山湖主


    最近卫生部的抗菌药整理政策,看来需要强化培训呵。

杏子 发表于 2011-5-9 09:39

你急,别人不急,不知这位主任当时是否在听你的讲话,哈!要多宣传教育,突然有新的规定,一下子没有转过弯啦!不过再有难度这次谁不按照规矩做,谁倒霉啦!

sjm2 发表于 2011-5-9 09:40

今年根据上级要求,我们开展了骨科一类手术切口的目标性监测。在我看病历和监测过程中,发现抗生素使用泛滥成灾,基本上从入院用到出院(都是择期手术),而且都是预防性用药。不控制不行啊!希望上级部门不要光打雷不下雨!应该从源头上医生下药抓起!

lxsdn 发表于 2011-5-9 09:43

根据上级要求,要多宣传,强化培训。

龙文鞭影 发表于 2011-5-9 20:47

本帖最后由 dxyylsm 于 2011-5-9 20:50 编辑

楼主发的8\9\10楼这个文件是部医政司有正式文号的文件,比论坛中根据视频整理的修改版完整详细,但不知为什么不在卫生部网上发布?
      其中: 建立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技术支撑体系。二级以上医院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和临床微生物室,配备感染专业医师、微生物检验专业技术人员和临床药师,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发挥重要作用,为医师提供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专业培训,对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进行技术指导,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以及其他地方都没有提到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的职责,我认为是由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重要性提高后,国家层面要求的管理机制发生了转变,医疗机构应成立专门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组织.院感将完成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中的历史职责,退出这方面工作或只担任其中与院感相关的部分工作.

jiajunpeng 发表于 2011-5-10 12:07

正在制订计划中,草稿完成待抗菌药物管理小组讨论。除卫生部要求的外,因我院整体抗菌药物使用率较低,重点在于控制围术期用药,故我的整治计划重点是利用电子病历医嘱系统卡住一类切口的用药及术后时间、还有治疗用药的标本送检

谊文 发表于 2011-5-11 15:57

开展抗菌药物联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有效控制细菌耐药,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按照卫生部《全国抗菌药物联合整治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和沪卫医政15号文《关于开展本市医疗机构抗菌药物联合整治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切实推进我院抗菌药物合理、规范使用,有效推进抗菌药物联合整治工作深入开展,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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