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感初学者 发表于 2011-4-28 22:46

做监测需要相关部门同意吗

给位老师,我们想做物表、空气、手的细菌监测,我院的检验科做这些,是不是需要相关部门批准才能做?如果自己做了,出的报告是不是不认可?

谷子 发表于 2011-4-28 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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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要你们检验科是获得开展细菌培养的批准就可以做微生物监测,报告一定要由有检验资质的人员出具。采样可以由院感人员或检验人员来做。

helena0506 发表于 2011-4-29 08:10

谷版主说的很对,在这种情况下,出的报告当然就是可信的,要不然每次检查的时候要来看什么呢?
另外,我们医院还请当地CDC来进行了环境卫生监测的,也算是对自己的一个检测与评价吧。

无言的风琴 发表于 2011-4-29 08:17

觉得楼上的老师说的对,我又想另一个问题了:院感病例的确认和填报表是要有医师资质的医师来做吗?

toto 发表于 2011-4-29 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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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和你们的检验科协商好,他们同意给你们做,有资质的技师给你们出报告就可以了.

hu110 发表于 2011-4-29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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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同意谷子老师的说法,只要有资质所出的报告就有效

院感初学者 发表于 2015-8-5 09:28

谢谢各位老师们。{:1_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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