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皮肤有伤口接触疑似艾滋病人的汗液算职业暴露吗?
请教,一护士手上有伤口未戴手套,在为一疑似艾滋病人取心电监护导极片时接触病人的汗液,上报职业暴露,这算是艾滋病职业暴露吗? 伤口碰到了算,暴露等级需评估。 回复 1# yyy27n理论上讲汗液基本不携带病毒。 本帖最后由 老朽 于 2011-4-26 16:41 编辑
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级别分为三级。
发生以下情形时,确定为一级暴露:
暴露源为体液、血液或者含有体液、血液的医疗器械、物品;
(二)暴露类型为暴露源沾染了有损伤的皮肤或者粘膜,暴露量小且暴露时间较短。
所以我认为还是应该确定为发生了艾滋病的职业暴露。 应该算是艾滋病职业暴露,汗液也是体液。 接触患者汗液、泪液不会感染。艾滋病毒在各种体液中浓度存在很大差别。病毒浓度从高到低:血液>精液>胸腹腔积液 个人认为不算职业暴露,因为标准预防基于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不包括汗液)、非完整皮肤和粘膜均可能含有感染性因子的原则。 个人认为接触汗液应不算职业暴露吧 汗液不是分泌物的范畴。我认为不是职业暴露。 不是界定了汗液除外吗?应该不能算是职业暴露吧。 路过学习了,谢谢老师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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