氨卞西林舒巴坦属于二线药物吗?
各位老师请教一下:氨卞西林舒巴坦到底属于一线药物还是二线药物,我都糊涂了。先谢了!回复 #1 怆然一笑 的帖子
查找资料属于一线药物(非限制类).请参考!
[ 本帖最后由 zhangfh 于 2008-3-9 11:21 编辑 ] 要看你省卫生厅的分线级目录.我们这里是二线.
回复 #2 zhangfh 的帖子
谢谢,可以清楚很多哦!:handshake回复 #1 怆然一笑 的帖子
看地方规定,每个省不一样的.:handshake :lol 谢谢老师,我在浙二医院培训手册看到属于一线药物,但在浙江省医保目录里定于二线药物,那是不是必须遵照医保目录执行呢?回复 #2 zhangfh 的帖子
谢谢老师,已拜读过了,真好!回复 #6 怆然一笑 的帖子
那是不是必须遵照医保目录执行呢?违背医保目录只有用者付费了!?不知道医保目录根据什么?
回复 #8 zhangfh 的帖子
是呀!不知道医保目录根据什么?有好几种抗菌药物与医保目录定的分级有矛盾,怎么每个省规定的都不一样?全国统一标准多好,把人都搞得晕头转向那。回复 #1 怆然一笑 的帖子
因为各地使用抗菌药物的历史和现状不同,故国家卫生部就没有颁布统一的具体的抗菌药物使用分级,而是颁布指导原则,各省根据本省情况制定符合本省的分级管理制度,这是科学的,非常符合实事求是的,故请你一定要查询你的医院所在省份卫生厅颁布的规定,切勿查询其他省份,防止张冠李戴,据我个人了解,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三省的分级管理有明显的差异!如果您是浙江省的,浙江有此相关明文规定,而且浙江省在全国是属于最早制订出分级管理的,呵呵,浙江省好多一线药物在其他省份列在二三线呀,使用情况不容乐观!
[ 本帖最后由 otsuka 于 2008-3-20 11:01 编辑 ]
回复 #10 三剑客 的帖子
谢谢老师,看来我只能根据浙江省医保目录规定的分级标准,重新修订分级了,感谢! 问题是很多新药出生前,分线分级已经定好了,就象我最近发现“哌拉西林/舒巴坦”用得很欢!临床说这与氨卞西林舒巴坦一样是一线药,但药剂科说有舒巴坦就是三线,真搞糊涂了!其实厂家是很会打擦边球的! 原帖由 缭绕 于 2008-3-31 09:01 发表 http://bbs.sific.com.cn/images/common/back.gif问题是很多新药出生前,分线分级已经定好了,就象我最近发现“哌拉西林/舒巴坦”用得很欢!临床说这与氨卞西林舒巴坦一样是一线药,但药剂科说有舒巴坦就是三线,真搞糊涂了!其实厂家是很会打擦边球的!
分级管理是有明确的根据的,现在很多厂家利用一些医学论文来指导医生用药,这是值得关注的
一、抗菌药物实行分级管理
各医疗机构应结合本机构实际,根据抗菌药物特点、临床疗效、细菌耐药、不良反应以及当地社会经济状况、药品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与特殊使用三类进行分级管理。
(一)分级原则
1.非限制使用: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2.限制使用:与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相比较,这类药物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某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非限制药物使用。
3.特殊使用:不良反应明显,不宜随意使用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而导致严重后果的抗菌药物;新上市的抗菌药物;其疗效或安全性任何一方面的临床资料尚较少,或并不优于现用药物者;药品价格昂贵。(二)分级管理办法
1.临床选用抗菌药物应遵循本《指导原则》,根据感染部位、严重程度、致病菌种类以及细菌耐药情况、患者病理生理特点、药物价格等因素加以综合分析考虑,参照“各类细菌性感染的治疗原则及病原治疗”,一般对轻度与局部感染患者应首先选用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进行治疗;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者合并感染或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敏感时,可选用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治疗;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的选用应从严控制。
2.临床医师可根据诊断和患者病情开具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处方;患者需要应用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治疗时,应经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同意,并签名;患者病情需要应用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应具有严格临床用药指征或确凿依据,经抗感染或有关专家会诊同意,处方需经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医师签名。
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越级使用高于权限的抗菌药物,但仅限于1天用量。
[ 本帖最后由 三剑客 于 2008-3-31 09:20 编辑 ]
回复 #13 三剑客 的帖子
目前缺少有效的监督,做好的和做的不好的一样就很难说有区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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