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本帖最后由 海内知己 于 2011-2-22 22:14 编辑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www.moh.gov.cn 2011-02-22 17:31:58
卫护考委办发〔2011〕1号各考区:为保证201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顺利进行,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凡符合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部长令第7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考试。各考区、考点及卫生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护士条例》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审定考生报名资格,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严禁参加考试。二、考试报名包括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网上预报名请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报名时间:2011年2月25日—3月12日,现场确认时间:2011年2月28日—3月15日。具体考务安排由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另行通知。三、201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仍采用纸笔考试,考试科目包括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考试日期及时间
专业实务5月21日9:00—11:30
实践能力14:00—16:30
四、201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暂按照《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1〕2043号)中规定的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执行,即每人每科50元。五、各级考试管理机构要按照有关要求,建立健全考务管理工作规程和制度,加强对考试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落实责任制,切实做好保密工作,严防泄密,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回复 1# 海内知己
海版,这下面一大段的乱码可以删除了哦。。。{:1_12:} 回复 2# 水墨画
已删除.谢谢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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