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控小荷
发表于 2011-2-12 14:57
邮件已发送,请版主查收,谢谢!
翡翠谷颢
发表于 2011-2-12 16:30
我发送到制定的邮箱里了,我也赞成在前面编委处署名,同时也可在自己写的文章后署名,但不要写上单位。
桂花酿
发表于 2011-2-12 16:49
本人也同意在作者或编委栏署名就好了。谢谢!!!
石榴
发表于 2011-2-13 13:27
篇篇文章署名的效果并不好,在作者栏可编委栏署名就行了,不要太繁琐。
鬼才 发表于 2011-2-7 11:40 http://bbs.sific.com.cn/images/common/back.gif
同意你的观点!赞!
无极紫晶
发表于 2011-2-13 20:20
回复 3# 婉若秋水
看到有些案例的作者就没有写单位名称和本人真实姓名,但写了网名。由此想到:如果有人在案例后不想属真名,但想属网名的也请告知一声。
那么案例后面缀的就是三种:真名、网名、佚名
lisa天使
发表于 2011-2-14 10:53
回复 34# xiaolongnv
谢谢老师的指教,我会再详细询问一下。多谢!!
翡翠谷颢
发表于 2011-2-15 22:06
稿件已改完发至指定邮箱,不知是否已收到,并勘阅。
婉若秋水
发表于 2011-2-15 22:09
回复 48# 沧仕一员
已经收到,刚刚打开邮箱还未及回复。{:1_17:}
西北耗子王
发表于 2011-2-16 08:18
楼主考虑的真周到,我压根儿还没考虑过署名的问题。
呵呵,我觉得文章后面署上网名,编委栏内署上真实姓名和单位可能会更妥一些!
临海听潮
发表于 2011-2-16 08:29
本帖最后由 白衣飘飘 于 2011-2-16 08:31 编辑
回复 1# 婉若秋水
同意在前面的作者或编委一栏中列出真实姓名,文章后面署上网名,谢谢!
abc161616
发表于 2011-2-16 16:06
我也同意在前面的作者或编委一栏中列出真实姓名就可以了,否则很麻烦。
婉若秋水
发表于 2011-2-16 23:16
回复 52# abc161616
请站内短信告诉我你的名字,不然对不上号的。
心语心愿
发表于 2011-2-18 08:18
我同意15楼老师的意见。当然婉若秋水老师的考虑也是很周全。
绿野仙踪
发表于 2011-2-18 19:55
秋水老师您好!我也同意只在前面的作者和编委栏中写出真实姓名和单位名称即可。给您发个站内短消息。谢谢
绿野仙踪
发表于 2011-2-18 20:13
今晚网络不好,发了好几次才发出去。麻烦版主帮我删去上边重复的帖子。谢谢
婉若秋水
发表于 2011-2-19 15:09
回复 54# sunny
一直没有收到你回复的稿件?
第二次修改稿?
绿野仙踪
发表于 2011-2-19 16:47
回复 56# 婉若秋水
我共写了2篇啊。都按您的修改建议进行了修改并且及时发送了。我记得您还给我回过短信了呢!是哪一篇没收到呢?不行我再重新发一遍到您的邮箱里?
绿野仙踪
发表于 2011-2-19 16:51
对不起秋水老师,我刚刚仔细看了您回复的是sunny ,可她是53#,而54#是我绿野仙踪啊。到底是谁的没收到呢?
婉若秋水
发表于 2011-2-19 20:00
回复 58# 绿野仙踪
是sunny 啊,前面有删帖的所以楼层有变化,你的收到了。
绿野仙踪
发表于 2011-2-19 20:32
回复 59# 婉若秋水
那我就放心了。谢谢秋水版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