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控小荷 发表于 2011-2-12 14:57

邮件已发送,请版主查收,谢谢!

翡翠谷颢 发表于 2011-2-12 16:30

我发送到制定的邮箱里了,我也赞成在前面编委处署名,同时也可在自己写的文章后署名,但不要写上单位。

桂花酿 发表于 2011-2-12 16:49

本人也同意在作者或编委栏署名就好了。谢谢!!!

石榴 发表于 2011-2-13 13:27

篇篇文章署名的效果并不好,在作者栏可编委栏署名就行了,不要太繁琐。
鬼才 发表于 2011-2-7 11:40 http://bbs.sific.com.cn/images/common/back.gif


    同意你的观点!赞!

无极紫晶 发表于 2011-2-13 20:20

回复 3# 婉若秋水

看到有些案例的作者就没有写单位名称和本人真实姓名,但写了网名。由此想到:如果有人在案例后不想属真名,但想属网名的也请告知一声。

那么案例后面缀的就是三种:真名、网名、佚名

lisa天使 发表于 2011-2-14 10:53

回复 34# xiaolongnv
谢谢老师的指教,我会再详细询问一下。多谢!!

翡翠谷颢 发表于 2011-2-15 22:06

稿件已改完发至指定邮箱,不知是否已收到,并勘阅。

婉若秋水 发表于 2011-2-15 22:09

回复 48# 沧仕一员


    已经收到,刚刚打开邮箱还未及回复。{:1_17:}

西北耗子王 发表于 2011-2-16 08:18

楼主考虑的真周到,我压根儿还没考虑过署名的问题。
呵呵,我觉得文章后面署上网名,编委栏内署上真实姓名和单位可能会更妥一些!

临海听潮 发表于 2011-2-16 08:29

本帖最后由 白衣飘飘 于 2011-2-16 08:31 编辑

回复 1# 婉若秋水

同意在前面的作者或编委一栏中列出真实姓名,文章后面署上网名,谢谢!

abc161616 发表于 2011-2-16 16:06

我也同意在前面的作者或编委一栏中列出真实姓名就可以了,否则很麻烦。

婉若秋水 发表于 2011-2-16 23:16

回复 52# abc161616

请站内短信告诉我你的名字,不然对不上号的。

心语心愿 发表于 2011-2-18 08:18

我同意15楼老师的意见。当然婉若秋水老师的考虑也是很周全。

绿野仙踪 发表于 2011-2-18 19:55

秋水老师您好!我也同意只在前面的作者和编委栏中写出真实姓名和单位名称即可。给您发个站内短消息。谢谢

绿野仙踪 发表于 2011-2-18 20:13

今晚网络不好,发了好几次才发出去。麻烦版主帮我删去上边重复的帖子。谢谢

婉若秋水 发表于 2011-2-19 15:09

回复 54# sunny


    一直没有收到你回复的稿件?
   第二次修改稿?

绿野仙踪 发表于 2011-2-19 16:47

回复 56# 婉若秋水
我共写了2篇啊。都按您的修改建议进行了修改并且及时发送了。我记得您还给我回过短信了呢!是哪一篇没收到呢?不行我再重新发一遍到您的邮箱里?

绿野仙踪 发表于 2011-2-19 16:51

对不起秋水老师,我刚刚仔细看了您回复的是sunny ,可她是53#,而54#是我绿野仙踪啊。到底是谁的没收到呢?

婉若秋水 发表于 2011-2-19 20:00

回复 58# 绿野仙踪


    是sunny 啊,前面有删帖的所以楼层有变化,你的收到了。

绿野仙踪 发表于 2011-2-19 20:32

回复 59# 婉若秋水

那我就放心了。谢谢秋水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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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关于执行力案例署名一事的商榷?急急!(见45楼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