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等级评审中的院感漏报率的出处
我们省今年马上就要进行等级评审的工作了,我把评分标准看了一下,觉得院感漏报率有些问题,评审标准要求医院感染率≤10%,医院感染漏报率<10%;而根据已经废止的《医院感染管理规范》中的要求漏报率应低于20%,我在新的《医院感染监测规范》中没有找到相关的规定,所以我想问一下这个出处是哪里的? 我们也是遇到同样的标准,当时问了本院创建办负责人,得到的回答是“可能评审的要求定的高,你们就按照这个标准执行”。无语了……当然这样的回答是不明确的,没有看到出处。 那只能够按照新的执行了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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