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问题上级部门下发文件时,光要求不能这样不能那样做。
有些问题上级部门下发文件时,光要求下面的单位不能这样不能那样做,就是不给出明确的该怎样去做。比如使用后一次性输液(瓶)袋问题,实验室废弃的二甲苯等,光要求,就是无专门的机构回收。 这是一个社会问题,希望相关部门关注。国家正在节能减排啊 这个问题在论坛上讨论过,也没有结果。我也很困惑。 卫生部办公厅、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发〔2005〕29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环境保护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环境保护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加强医疗废物监督管理工作,针对各地在医疗废物分类中存在的理解方面的差异,现对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属于医疗废物。根据卫生部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联合下发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卫医发〔2003〕287号)规定,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不论是否剪除针头,是否被病人体液、血液、排泄物污染,均属于医疗废物,均应作为医疗废物进行管理。
二、使用后的输液瓶不属于医疗废物。使用后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属于医疗废物,不必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但这类废物回收利用时不能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应符合不危害人体健康的原则。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使用后一次性输液(瓶)袋,实验室废弃的二甲苯等我们是有专门的医废回收机构回收的,只是回收这些物品时不是我们给处置费,而是他们给我们钱,据说将要以给医废袋的形式返还给我们。 回复 5# huifang0319
这样是不是有变象卖买医疗废物的嫌疑啊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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