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血流导管相关感染准则的摘要
Quick Summary:2002 CDC-HICPAC
Guidelines for the Prevention of Intravascular Catheter-Related infections
下列是血流导管相关感染的最新准则,摘录于美国疾病控制中心(CDC)的患病率及死亡率周报。
2002CDC——血流导管相关感染的预防准则
Quick Summary: CDC-HICPAC IV Infection Control Guidelines (2002)
IA.类
| 极强烈建议性措施,此措施来自于严谨研究设计所做出的在实验、临床上或流行病学上的实证支持。
| IB.类
| 极强烈建议性措施,此措施获得一些在实验上、临床上或流行病学上的研究支持及一个很强的理论依据。
| IC.类
| 政府相关规定、法令或标准的要求。
| II.类
| 建议性措施,来自于建议性的临床或流行病学上的研究或一个理论依据的支持。
| | 代表一个尚未解决的争议性措施,因为没有充分的实证或目前无法判断其实施的效果性。
|
I.一般通则
一、接触血流导管穿刺部位之前或之后注意手部清洁,如穿刺之前或之后、更换敷料与IV器具、修补或覆盖静脉导管。除非无菌范围与技术的持续维护,否则皮肤消毒完成后即不可再碰触穿刺部位。
| IA
| 二、手套不能取代对洗手的要求。
| IA
| 三、定期查核所有负责穿刺及使用血流导管的医护人员,是否遵循感染防护规范执行。
| IA
| 四、执行监测ICU及其他病患群体,以得知导管相关性感染及其控制趋势。
| IA
| 五、ICU的相关导管的血流感染率,应以每1000导管放置天数的感染数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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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导管穿刺
一、应佩戴清洁手套操作外周静脉导管部位的穿刺与护理,应佩戴无菌手套操作动脉和中央静脉导管部位的穿刺与护理,皮肤消毒后需避免触碰。
| IA
| 二、应避免常规性使用静脉切开穿刺。
| IA
| 三、应由受过专业训练的医护人员进行穿刺与护理。
| IA
| 四、行中央静脉或动脉导管穿刺,须执行最大化的无菌屏障(包括PICC)。
| IA
| 五、记录导管穿刺的执行者、日期和时间、敷料的更换日期于制定的表格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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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敷料
一、使用无菌纱布或透明并通气的敷料。
| IA
| 二、更换敷料时应佩戴清洁或无菌的手套。
| IC
| 三、依据青少年及成人病患状况,应至少每周更换透明敷料一次。
| II
| 四、透明敷料潮湿、松脱或污染时应更换。
| IB
| 五、透明敷料应与短期外周静脉导管移除或重新放置时,一同更换。
| 附录B
| 六、如果放置纱布于穿刺部位,妨碍有效的观察或触诊,应每日移除敷料以便观察穿刺部位并更换新敷料。
| 附录B
| 七、短期的中央静脉导管敷料更换原则:纱布应每二天更换,透明敷料应至少每七天更换,小儿科则除外。
| IB
| 八、皮下植入式或隧道式的中央静脉导管的敷料更换,每周不超过一次,直到穿刺部位愈合。
| IB
| 九、纱布较偏向使用于穿刺部位持续出血、分泌物多或盗汗的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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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留置部位与输液导管的护理
一、应每天透过敷料触诊穿刺部位。
| II
| 二、应每天透过敷料观察穿刺部位。
| II
| 三、当病人发生局部肿痛或感染迹象,应移除透明敷料或纱布并观察穿刺部位。
| II
| 四、应移除任何已不再需要的静脉导管。
| IA
| 五、当穿刺时无菌技术未彻底执行,应尽快于48小时内重新放置导管。
| II
| 六、除非怀疑有导管相关感染的发生,否则静脉输液皮条,包括附加或次要输液皮条的更换频率可超过72小时。
| IA
| 七、应在24小时内更换输血或输脂类的输液皮条。
| IB
| 八、应使用适当的消毒剂消毒输液接口,并只能用无菌医用品连接此Y型的输液接口。
| IB
| 九、在药物或液体输入前,应使用70%酒精或碘酒消毒Y型输液接口。
| IA
| 十、当输液接口不使用时,需用肝素帽覆盖所有输入口。
| IB
| 十一、注射前或更换敷料时,应使用合适的消毒剂消毒皮肤——2%洗必泰是较适合的消毒剂。
| IA
| 十二、应让消毒剂停留于注射部位并待自然风干——碘伏溶液应让其自然风干至少2分钟以上。
| IB
| 十三、在皮肤准备注射前或更换敷料时,勿使用有机溶剂(例如丙酮或乙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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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外周导管/肋中静脉导管
一、避免使用头皮钢针。
| IA
| 二、应选用上肢为穿刺部位,儿科应选用双手、头皮或足部。
| IA,II
| 三、成人:至少每72—96小时更换穿刺部位(儿科并无建议)。
| IB
| 四、预期静脉输液治疗会超过7天时,应选用肋中静脉导管或PI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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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末梢动脉导管与压力监测器
一、应尽量选用抛弃式的传感器。
| IB
| 二、应每隔96小时更换抛弃式或可重复使用的传导器、输液套管、冲洗器及冲洗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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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I.中央静脉导管与动脉导管
一、尽量避免使用多通路导管。足够的通路可应付病人给药的需求为原则。
| IB
| 二、如果多腔式导管已在输TPN,则可选用另一独立的输液口来输高营养输液。
|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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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使用短期中央静脉导管的部位应以锁骨下静脉为优先,其次是颈内静脉或股静脉。
| IA
| 四、须长期或间歇性治疗者应选用全植入式的导管装置(PortA),须规律性或持续性治疗者则应选用中央导管(PICC)或隧道式中央静脉导管。
| II
| 五、若医院已经彻底执行感染防护措施,但导管相关血流感染仍高于所订的感染率值,或与个别因素有关,可斟酌使用含有抗菌剂或消毒剂的中央导管,但建议使用于成人病患,并预期其导管会放置5天以上。
| IB
| 六、如果发现穿刺部位有脓性分泌物,应立即更换任何类型的短期性中央静脉导管。
| IB
| 七、应使用具无菌管袋保护的肺动脉导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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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II.血液透析导管
一、若血液透析需使用3星期以上,应使用具有反折的中央静脉导管。
| IB
| 二、只有导管材质不会与碘伏药膏作用,方可在每次透析完成后更换敷料时,使用碘伏药膏于穿刺部位。
| II
| 三、除非紧急状况或进行时,否则勿籍由血液透析导管来进行采血或其他治疗活动。
| II
| 四、需永久性透析时,应使用动静脉瘘管或人工血管来取代中央血液透析导管。
| IB
| 五、放置血液透析导管或换血装置于颈静脉或股静脉优于锁骨下静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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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X.不建议 一、勿对新生儿小于7天或怀孕周期小于26周的早产儿,使用洗必泰消毒剂的敷料。
| II
| 二、勿须常规性使用过滤器(IA)或抗生素用于注射帽(II)。
| IA,II
| 三、勿须常规性更换中央静脉导管、肺动脉导管,经外周穿刺中央静脉(PICC),血液透析导管,肋中静脉导管或外周动脉导管。
| IB
| 四、若临床症状怀疑感染已发生,不能使用导丝在原部位更换新导管。
| IB
| 五、勿常规性做导管尖端培养检查。
| IA
| 六、勿常规性给予鼻内或全身预防性抗生素。
| IA
| 七、除了血液透析导管部位,否则穿刺部位勿常规性使用局部抗生素药膏。
| IA
| 八、勿让导管浸于水中。但如果导管及其套管接口处被防水性敷料覆盖时则可允许洗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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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尚未解决的争议
一、要覆盖任何敷料在目前愈合良好的长期反折及皮内中央静脉留置导管。
| U
| 二、儿科应使用含抗生素或消毒剂的导管。
| U
| 三、须使用不须缝线的导管固定装置。
| U
| 四、可使用洗必泰消毒剂在未满两个月的婴儿。
| U
| 五、需使用含洗必泰消毒剂的敷料。
| U
| 六、除了血液制品须在4小时内输完;脂类须在12小时输完;含脂肪的输液须在24小时内输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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