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染性疾病科的建设
根据《卫生部关于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的通知》,“二级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门诊应设置独立的挂号收费室、呼吸道(发热)和肠道疾病患者的各自候诊区和诊室、治疗室、抢救室、放射检查室、药房(或药柜)、专用卫生间;三级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门诊还应该设置处置室和抢救室等。”由于呼吸道传染病和肠道传染病的传播途径不同,根据文件要求,医院应该分设两套房间,大家能做得到吗?那么医护人员是否也要两组人来24小时值班呢?如果只有一组人,在接诊不同疾病患者时又采取什么样的消毒隔离措施呢?
回复 #1 依依 的帖子
很现实的问题!医院很难做到。:kiss: :kiss:回复 #1 依依 的帖子
可以啊,两个房间作为诊室,医护人员、治疗室可以共用:D 作好标准预防就可以了! 抢救室、观察室、厕所也共用吗?回复 #5 依依 的帖子
不可以共用吧。 如果不可以公用的话,各医院能做到吗? 我们做不到,形同虚设:o :'( :'( :'( :'( :'( 目前主要的问题是:建筑设施的问题。
老医院建筑结构的改造是最大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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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不到的原因:1.设施,消耗,要求较高,病源较少,收入小于支出。(可能不全面)
2.各类医院的经费大部分不到位。
回复 #10 破喜纯来 的帖子
同意!很多医院是形同虚设,应对检查,实质上不能正常运行。 从大里说这是中国的悲哀。明明知道大多数医院做不到,却还要这样要求,这是逼着基层医院造假。:L :L :L回复 #13 依依 的帖子
好多事情都是这样的,中国特色啊。回复 #1 依依 的帖子
感染性疾病科门诊的建设如果不从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做起,那么很多医院的这项工作就会弄虚作假。医院弄虚作假故然可恶,但做为政策制定者是否也应该反省一下呢?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措施使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呢? 预检分诊制度,真正落实起来并不容易。尤其对大型综合医院。各科都在抢病人。没有办法,医院要生存、要发展,就必须采取有效的激励手段。回复 #16 依依 的帖子
其实这是卫生行政部门既是医院的所有人又是行业管理者的双重身份造成的。作为制度(如感染性疾病科建设)的制订者,卫生行政部门的出发点是好的,就象游戏规则,你不执行你可以出局。而偏偏卫生行政部门又是医院的的所有者,能让自己出局吗?也就造成这些矛盾。如果行业管理者是其他部门(环保、药监或其他),那么我们的医院会去执行吗?能顶得住被罚款甚至责令停业整顿的处罚吗?现在,环保部门介入医院放射装置许可证的发放是给我们最好的提示。 有同感啊,现在要求多但执行起来难,监管更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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