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子妖妖 发表于 2010-7-28 23:03

ICU的院感发病率是否还需要报告?

size=4]按照《医院感染监测规范》要求,在进行了2年以上的全面综合性监测基础上,我们已经获得了一定基线数据,包括各科室院感发病率等,可以取消综合性监测转向有针对性的目标性监测了。比如在开展ICU的三导管目标性监测及多重耐药菌的监测后,在进行每年一次乃至两次现患率的现状下,还有必要去花费较多人力、时间去得到所谓的这个“院感发病率”吗?请问:付出极大心血得到这个数据的目的是为了什么(也许是因为领导要,你可以给他你手上已经有的啊)?意义又何在呢?大家都知道:ICU主要的医院感染病例即是三导管+多重耐药菌感染病例,有三导管感染率,有多重耐药菌分离率还不够吗?还不能用于评价干预效果吗?我们真的有必要仍将视线紧紧地盯着几个上感、腹泻病例上吗?即便漏掉了,又会发生怎样的严重后果呢?为何非要对这个发病率藕断丝连呢?是什么使我们实在舍不得本应该毫不犹豫放下的大刀阔斧去做真正该花心思该去做的?还是我们真的在和自己较劲?还是我们真的对什么有放心不下的呢?对此,我很困惑,欢迎大家讨论{:1_17:}

草原星空 发表于 2010-7-28 23:24

我觉得不是我们自己放不下,是领导放不下,是上级的督查放不下。需要我们共同呼吁。

星火 发表于 2010-7-29 09:24

贵省的要求吗?是为了对比不同医院的监测数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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