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微信登录,快人一步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56504|回复: 20

[讨论]医院感染管理科与防保科的科主任由一人担任院感科是否为独立的医院感染管理部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7-5-8 23: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登录,享用更多感控资源,助你轻松入门。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
医院感染管理科与防保科的科主任由一人担任部分100张床位以上的医院为职能部门的精简高效,医院感染管理科与防保科的科主任由一人担任,由主管院长直接领导,专职人员分工明确。医院有成立医院感染管理科的红头文件,该院感科是否为独立的医院感染管理部门?
[此贴子已经被xxxxxx666666于2007-5-18 15:58:43编辑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5-9 07:1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这里检查时就不允许是同时兼任其它科的主任,不知道应当怎么理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5-9 17:26 | 显示全部楼层
<p>应该算作独立科室,但肯定不利于工作。</p><p>比如原来我们卫生厅副厅长兼省医院院长,你能说省医院不是独立单位吗?比如我们副院长兼任某一临床科室主任,你能说心内科不独立或骨科不独立吗?不能吧!所以,只要有红头文件说成立了这个科室就应该算作独立科室。</p><p>但是,一个人兼任两个工作都比较繁忙,比较琐碎、比较实际的主任,一定会对工作有影响!除非他三头六臂。</p>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5-10 02:46 | 显示全部楼层
院感染管理科与防保科的科主任一人担任我认为可以,但应明确以什么科主任为主另一科是为兼职主任。并必须根据实际床位数配备符合《医院感染管理办法》要求的人员数,这样的院感科可以祘独立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5-10 03:10 | 显示全部楼层

捡查不可以

道你好你们那里捡查不可以,我认为有奌不合情理。1.目前经过我们大家努力和牺牲精神逐渐被国家与社会认可,但是国家没有编制给医院的,犹如需要煮饭而不给煮饭人所必须的一切原料而叫你们自已动脑筋解决,合理吗?2.目前从上到下党政企业兼职的还少吗!如国家主席兼军委主席,院长兼党委书记等等。3.《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也无这样规定吧!我想与你们那检查沟通一下,他应该理解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5-10 03:45 | 显示全部楼层
p>事实上,我认为对于搞好工作,建议医院感染管理科与防保科的科主任一人担任,不必强调谁主谁次,目的都一样,搞好工作,并且两者工作交叉愈来愈多了啊!在一起能更好地开展工作。一人之言,没有权威的哈!但愿你能一并搞定,集万千宠爱,千般权力与一身,不是更好吗!?</p>[em01][em01][em01][em0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5-10 06:46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不累趴下了!给你两份科主任津贴再干!什么叫责权利?这样兼职只有责、权,没有利,公平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5-10 07:38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一枝梅</i>在2007-5-9 19:45:34的发言:</b><br/><p>事实上,我认为对于搞好工作,建议医院感染管理科与防保科的科主任一人担任,不必强调谁主谁次,目的都一样,搞好工作,并且两者工作交叉愈来愈多了啊!在一起能更好地开展工作。一人之言,没有权威的哈!但愿你能一并搞定,集万千宠爱,千般权力与一身,不是更好吗!?</p>[em01][em01][em01][em01]</div><p>能人啊,,这样都要变成院长了,呵,,,,,,,</p>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5-10 07:59 | 显示全部楼层
院长都做不到集万千宠爱于一身呢!好多宠爱还在副院长哪里呢!梅版主要敢集万千宠爱,那就没好日子过了!小心哦!别说我不够朋友没提醒你哦![em08][em08]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5-10 21:41 | 显示全部楼层
言啊!够朋友!谢谢![em17][em17][em17][em17]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5-11 23:35 | 显示全部楼层
<p>看各人实际情况,有的属于管理型就兼职进行统筹规划,有的忙不过来就专职进行某一个方向的研究。我认为各有千秋。</p><p>兼职可以开阔思路,工作人员也可以灵活安排,比如有的医院感控科就一个人,就可以和预防保健科兼起来,人手不够还可以科内调剂。</p><p>专职可以深入研究,人员素质高而且人手足够当然专职更好了,不过毕竟初级阶段,恐怕只有少部分医院会有这样豪华的阵容吧。</p><p>我们这里有的医院强行将预防保健科与感染管理科分开,两个科主任,预防保健科管传染病和突发事件、计划免疫、健教宣传等,感染管理科专门就是医院感染管理。但是实际工作中传染病管理和医院感染管理是交叉的,而且分科后人手严重不足.....好多问题。</p><p>个人认为大部分中等城市的医院不要分开,人员不够可以科内调剂。大城市的医院还是分开好,多搞些深入的科学研究。资源也可以合理利用。毕竟要中小城市的感控人员搞科研受到许多局限,相关学科的发展也很不平衡,大城市里资源多,设备先进。</p>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5-24 20:30 | 显示全部楼层
院感染管理科与防保科的科主任一人担任有利于工作的开展,毕竟很多工作是交叉的,省的互相推.而且医院感染管理科在卫生局没有独立的管理机购,还是从属于医政科.如在医院完全独立,医政不管,预防也不管地位更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5-25 01:34 | 显示全部楼层
医院感染管理就应该是医政科管,卫生部也是医政司在管嘛。因为医院感染管理关乎医院管理水平、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正是医政科管理范畴。
防保科里面有太多的工作,计划免疫、预防接种、传染病登记、报告等等,而且上面检查出奇得多,如果和防保科合在一起,绝无安宁日子可过。医院感染专职人员的12项职责也没有时间和精力完成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5-28 09:37 | 显示全部楼层
认为:为了工作医院感染管理科与防保科的科主任一人担任是不妥的,俗话说隔行如隔山,既然你是一科之长,你就必须熟悉本科的业务和技能,否则,只是摆设而已。各位同道都很清楚,作为感染科的专职人员都必须要掌握多方面的知识,如流行病学、药理学、消毒灭菌、抗菌药物、微生物学、管理学、应急事件的处理等,更何况是科主任?
     虽然你是科主任,也不可能集万千宠爱于一身,千般权力与一身,除非你有三头六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8-17 09:31 | 显示全部楼层

SXF

认为可以!因为医院感染学本来就属于预防医学的范畴!且与防保很多条线关系密切!不过有一个前提:此医院防保科无社区服务工作,否则这个主任纵有三头六臂也干不好院感工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8-17 11:3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6 SXF 的帖子

医院规模小的,主要是应付日常检查的可以兼任;但三级以上的,床位300张以上的医院,院感科的作用是参与医疗质量了,应该独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7-8-20 09:32 | 显示全部楼层
生部"《医院感染管理办法》释义“中第六条指出:“......对医院感染管理部门的定位,办法中也有了明确的要求,原来的《医院感染管理规范》中虽然对医院感染管理部门的定位有所要求,但不少医院仍将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合并于医院的其他职能部门中,有的医院将医院感染管理部门放在医务处,也有的放在护理部或预防保健科,削弱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的力度,为此《办法》中明确了100张床位以上的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应是独立的,给医院感染管理部门一个较明确的定位,同时在罚则第三十二条第(二)款中规定未设立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分管部门以及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的,可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据此,我认为所谓由一人兼任防保和院感两科主任的做法,是医院掩人耳目、对付上级检查、与《医院感染管理办法》背道而驰的一种做法,此种行为削弱了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的力度,非常不利于医院感染管理工作,不利于医院感染管理的学科建设。当然,由临床专业科室或临床微生物专家来兼任院感科主任是可以的,因为有利于院感科的学科建设。

评分

参与人数 1 +10 收起 理由
safihu + 10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9-3 20:19 | 显示全部楼层
卫生部要求医院感染管理科独立设置,说明国家对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的重视。
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原先是由防保科兼管的。但现在工作范围扩大了,工作内容更多倾向于医务科范畴。而防保科的主要工作是完成疾控中心下达的任务。
这是我兼任2个科长的体会。疾控的10多个条线,搞得你晕头转向还来不及,消耗了大量的精力,不利于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好歹在本人的努力争取下,今年已不再兼任防保科科长,这是利国利民的大好事,两科必须分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9-3 21:0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0 luhuiliang 的帖子

恭喜恭喜!据我的观察,是否能专心专职干院感,与院感的质量有直接的联系!不过与疾控专家有交情还是很有益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6-24 17:0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dxyylsm 于 2011-6-24 17:28 编辑

是否独立科室,可以这样认定:1有无医院设置成立科室的文件,
                                       2.有无科室负责人(主任)任命(聘任)文件,
                                       3.有无专职人员,
                                       4.有无独立办公室。
                                       5.有无定期科室会议和学习记录
                                       6.有无独立向院方提交的工作报告和总结。
      其实没有刷卡考勤的单位,直接看独立的考勤表更简单。
      主任兼不兼职不是科室独立设置的要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