缭绕 发表于 2010-5-25 09:20

当浩浩荡荡的检查之后,我们收获了些什么?

昨天上午从一上班开始就是迎接检查,市区卫生监督所联合检查,院感也是其中一项。我院以极其隆重的阵容迎接他们——包括书记在内的3位在院的院领导都到场,党办通知检查到的部门负责人都到会议室迎接。然后我们兵分几路陪同。走马观花后,我们又听取反馈。。。。。。
下午在食堂里碰到负责人,他告诉我,怎么每个人的说法都不一样,上次叫他们要将门包起来防止老鼠进去,现在又要求做个隔鼠栏,无所适从!
老实说,这些监督系统的同行多年打交道下来,我们都很熟悉,他们也很尊重我,我感到他们在努力地学习,努力将自己的角色定位在指导的功能上,但是,医院感染建筑这个百家争鸣的话题,以他监督所的能力可以解决得了吗?
今天早上,我将昨天的内容整理下来,我想,怪不得院感总是成长得这么慢,用行政的手段来促进,是永远也长不大的!

依依 发表于 2010-5-25 09:33

每次迎接检查,不同的检查者,前后意见不一致,让人无所适从。

yizhenfeng 发表于 2010-5-25 09:50

是的,我们深有同感,专家不一样的指导,使得我们的工作很是被动。院长想改都不敢改,因为院长说,一个专家一个说法。

陌上清新 发表于 2010-5-25 09:50

每次迎接检查,不同的检查者,前后意见不一致,让人无所适从。
依依 发表于 2010-5-25 09:33 http://bbs.sific.com.cn/images/common/back.gif


    同意版主意见,一个专家一种意见,不知怎样才好。

谊文 发表于 2010-5-25 10:04

本帖最后由 依依 于 2010-5-25 14:27 编辑

的确,我们也深有同感。不同的检查部门、不同的检查人员,采用不同的检查标准,让我们无所适从。反正领导怎么说,先“噢,知道了。”答应着再说。如果确实觉得他说得有道理或有据可查的,那就及时整改;如果所说的无关紧要,那就不必改了,说不定你刚按所说的改好,又有新的说法了,你跟在后面改都来不及,即使仍是这位领导再来检查,他也早就忘记上次检查说过什么了,还是以“不变应万变”为妙!

绿蔷薇 发表于 2010-5-25 10:13

每一年大大小小的检查是乎都离不开院感内容,来检查的人多年的打交道都很熟悉,有些来多了都觉得不想再检了,甚至碍于面子不愿提出存在问题,呵呵

XCRF 发表于 2010-5-25 10:21

我也深有同感,我希望检查要有依据,不能按照自己医院的标准检查别的医院,只要不违反医院感染的要求没有必要都千篇一律一个做法。

chaichai 发表于 2010-5-25 10:29

真的是所有的检查都不会落下院感,但真正给了我们多少专业知道?让人遗憾!

chenliliang 发表于 2010-5-25 11:40

本帖最后由 chenliliang 于 2010-5-25 11:43 编辑

我是一名卫生监督员,也挨过院感人员的“板砖”,很厉害的,很没面子的,哈哈,所以向同仁们提几点建议,免得您也没面子,哈哈。
1、卫生监督部门监督检查的依据是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和标准,没有明确要求的、特别是掺杂个人意见、有争议或分歧的指导性意见,一般情况下是不能提的。
2、没有取得明确证据的、特别是现场陪同人员有异议的,最好别提。
3、卫生监督人员要与院感人员充分沟通,听取并尊重他们的意见。
4、卫生监督人员要与院感人员是一个战壕的,监督与管理并重,监督人员要替院感人员说话,树立他们的威信,而不应拆他们的台。
不知各位同仁以为然否?
   另外,班主能否将监督意见拿出来晒晒?

依依 发表于 2010-5-25 14:39

回复 9# chenliliang
我来晒晒我遇到的情况吧。
关于医疗废物登记本,国家规定可以记录数量或重量,我们是记录的数量,遇到检查者查看后说棉签、绷带等也属于医疗废物,你们的记录不能显示这部分内容,我们根据他们的要求改为记录重量了。后来又有一检查者查看后说输液器、注射器等应有数量的要求,这样才能知道支领多少、使用多少、剩余多少。呵呵,没办法,我们现在即记录数量又记录重量。

古道西风 发表于 2010-5-25 14:55

这样的检查真的让人头疼,有时让人苦笑不得。就说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吧,但医院里总会有个别科室的生活垃圾里就有一两根棉签,头疼啊!

野枫 发表于 2010-5-25 15:47

有同感,更有甚者,我们质量年检查、等级医院复审,省中管局竟然让护理专家代查,她们连标准都没吃透,反馈时说生物监测一月一次,一周一次不符合要求。建议改进。

野枫 发表于 2010-5-25 15:49

目前检查不正之风猖獗,质量好坏,前说了算。{:1_5:}

guoli2008 发表于 2010-5-25 16:06

本月20日卫生部的电视电话会议上,马小伟部长就提到了这个问题,检查比较多,但效果如何呢?所以,我看到今年的医疗质量万里行方案有了改进,改成由省级行政部门组织检查了,不再像去年和前些年各省交叉检查了。而且,今年也是卫生部要制定统一的标准,这样可能好一些吧。

风雨同舟 发表于 2010-5-25 16:39

我们这个论坛为院感工作者与卫生监督部门沟通提供了良好的交流平台,希望有更多的卫生监督人员能参加我们的大家庭,共同提升我国的医院感染管理水平。{:1_17:}

江边一碗水 发表于 2010-5-25 17:23

我觉得主要是监督部门没有把握好工作方式方法。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不可能规定得很详细、很具体,连门什么的都说得死死的,只能提原则和要求,那么,监督部门在督导检查的时候,应该按照最低标准来要求,就是实际情况是否能够达到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要求?如果达到了,就行了;达不到,也请医院达到,但具体用什么办法,如何改造达到,我想不应该说的太绝对了!

yxm243 发表于 2010-5-25 22:21

青霉素 发表于 2010-5-25 22:33

检查的目的“减少医院感染,包括风险”
如果围绕这样的话题,大家都有好的意见或建议。
不是一味的体现专家水平而纠缺罚款

桂花酿 发表于 2010-5-25 22:38

上周我们也接受了当地市卫监所的检查,总的来说,情况比较好,提的问题切实存在,需要整改,但仍存在楼上所说的在很小的细节上纠缠的现象,比如:针灸科拔火罐用的棉球工作人员认为没污染,是点火用的,不应当医废来处理,他们就不依不饶,认为这是原则问题,只要是医用的,你能保证那个没污染?要这么说,医务人员的道德水准也太低了~
不过还是很幸慰,现在卫监所工作人员也开始注重业务学习,注重与医院控感人员的交流沟通.相信明天会更好!

灵芝草 发表于 2010-5-25 22:45

院感知识更新快,医疗机构学习机会稍微多一些,而监督部门没有及时更新知识和观念,故在检查的时候,检查标准可能有一定偏差,再加上如果双方交流不通畅,可能会弄得彼此不舒服。其实大家的目的都是一样的,互相理解,共同进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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