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火 发表于 2010-5-17 15:50

光明日报:临床路径管理为新医改加分

2010-05-17   来源:光明日报   
    报载,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卫生部决定从今年1月起,利用2年左右时间,在全国14个地区的73家医院开展22个专业112个病种的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

  所谓临床路径,其实质是针对某一个病种,建立一套标准化治疗程序,为单病种治疗设立标准流程图,让同种疾病

  患者能够享受到最经济、最有效的治疗捷径。换言之,临床路径就是单纯一种疾病治疗方案的流水线,其目的就是要进一步规范诊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和效率,保障医疗安全,达到让患者在最短的时间内获得最科学、最合理的治疗,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

  笔者认为,临床路径管理能使病人从入院到检查、手术、治疗、护理等有章可循,能减少诊疗的随意性,能有效防止“大处方”、检查过度等。一旦确定了某种疾病符合临床路径,收入院后将自动启动临床路径,在检查和用药上将绝对可控。先期开展临床路径管理试点的辽宁、广东等地的情况表明,进入临床路径治疗后,的确能缩短患者平均住院日,控制医疗成本。据从江西省率先开展临床路径管理探索的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了解到,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后,住院病人人均费用降低,且医院的医疗质量、服务效率得到极大提高。

  然而,临床路径管理毕竟是新生事物,全面推广将是一个很大的挑战。试点就是不断地完善工作,因此,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试点医院应认真进行监督和考核,保证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此外,各试点医院要把临床路径管理纳入医患沟通的范围,对实施病种在诊治前,应将单病种临床路径管理的原则和具体要求、治疗方案、医疗风险、在诊治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异常情况和处理措施等,及时告知患者或其亲属,避免医患矛盾和医疗纠纷。

星火 发表于 2010-5-17 15:54

回复 1# zhangfh


    医院感染管理应借鉴“临床路径”制定SOP,把规范化,标准化应用到临床感控!

niujialan 发表于 2010-5-17 15:59

SOP和“临床路径”差不多。我个人理解,对不对?

落花生 发表于 2010-5-17 17:19

回复 2# zhangfh
我看到,我们医院制定的临床路径管理方案草稿,其中有院感科人员参与临床路径管理。

清丽幽妙 发表于 2010-5-17 18:59

很好的举措,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后,住院病人人均费用降低,且医院的医疗质量、服务效率得到极大提高。

吴晓梅 发表于 2010-5-17 19:55

本人愚见:我觉的这个临床路径不够好,我们医院本来眼科手术都不用抗生素,现在有了临床路径,就根据临床路径每例手术都口服抗生素;本来子宫肌瘤、剖腹产手术抗生素都48小时停,现在根据临床路径都72小时停了;反正我们医院是自从有了临床路径,抗生素反而用的多了。

lisa天使 发表于 2010-5-18 12:32

今天听医务科领导说,卫生部下达文件要求乙肝监测需经过患者同意方可执行,临床路径要求感染性疾病监测为必检项目,如何调和这个矛盾。如果必须患者同意,或者交待时为必检项目。会不会在侵权责任法实施后有纠纷?我们很苦恼。

zxjydsas 发表于 2010-5-29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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