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手术中切除的患者组织需要给病人家属过目吗?
您医院手术中切除的患者组织拿出手术间给病人家属过目吗?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吗?如何进行管理?您能否谈谈您医院的做法和体会?谢谢! 没有给或不给的相关规定。但很多医院都有将切除物给家属过目的惯例。就看各院的做法了。 看就看吧,免得有问题的时候麻烦,多给病人一个投诉你的理由。。。。。。 在医患双方因手术治疗发生的争议中,患方经常提出医生未能将在手术中切除的组织或器官,如患者的阑尾、胆囊等交给患者或家属过目,因而对医生的治疗过程产生异议。对此问题,我国现有的诊疗护理常规和规范均未做出明确的规定,但切除的组织应经家属过目,并告知切除组织的标本处理,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回复 #1 楚楚 的帖子
同意柳莹依版主的观点,至目前为止好象还没有给或不给的相关规定。但很多医院都有将切除物给家属过目的惯例。就看各院的做法了。 看!问题是怎么看?如何管理呢?手术过程中正在进行手术的医生将切除的组织拿出手术室,然后找一个地儿,在患者家属眼前解剖、讲解?这些环节您医院是如何操作的呢?能否给俺介绍一下这方面的经验?:handshake :handshake 手术之前,病人或直系家属签字确认手术同意书的,况且病人若然对贵院不信任,也绝对不会在你处进行手术(紧急情况除外).:) 给患者家属看的目的一是进行医患沟通,二是减少纠纷,惯例是这几年才形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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