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这些消毒产品时,要索取安全评价报告
根据卫生部《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采购下列消毒产品时除索取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外,还需索取《安全评价报告》,不需索取卫生部卫生许可批件和备案凭证了。(一)紫外线杀菌灯。(二)食具消毒柜(限于符合GB17988 《食具消毒柜安全和卫生要求》的产品)。(三)压力蒸汽灭菌器。(四)75%单方乙醇消毒液。(五)符合《次氯酸钠类消毒剂卫生质量技术规范》和《戊二醛类消毒剂卫生质量技术规范》的产品。(六)抗(抑)菌制剂。(七)卫生部规定的其他不需要进行产品卫生许可的消毒剂和消毒器械。 我们要的是结果,用后按规定监测{:1_17:} 回复 1# chenliliang“(五)符合《次氯酸钠类消毒剂卫生质量技术规范》和《戊二醛类消毒剂卫生质量技术规范》的产品。”
但是2009年卫生部还在为次氯酸钠颁发卫生许可批件呢,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原来说是2007年11月1月以后生产的次氯酸钠不再发卫生许可批件了,而只是索取安全评价报告。晕! 回复 3# 沧海一粟
符合《次氯酸钠类消毒液卫生质量技术规范》要求的消毒液不需申办批件。但不符合这个规范的消毒液还需要批件,如有效氯含量低于4%或高于7%者需要办证。现在有不少企业申办低于4%的消毒液,有的有效氯仅为1.3%。低浓度的消毒液稳定性好,保质期能长一点。 回复 4# chenliliang
是的,必须符合《次氯酸钠类消毒液卫生质量技术规范》要求才可以不需要卫生许可批件,但是必须查看安全评价报告。 真是麻烦,为什么要搞这么多的名堂?还不如像以前那样对以上七类产品发放卫生部批件呢!为什么对消毒药械不能制定统一的标准呢?院感人员又没有这方面的专门培训,有时自己都搞不清目前该审核哪些证件又怎么跟设备科的人员交涉呢?(他们本来就觉得我们是没事找事,不怎么配合!设备科只承认药监局的标准??)什么时候卫生局和药监部门应该统一起来,对相关证件的审核应该让院感科和设备科人员同时参加,这样一个标准下来,彼此也没什么意见! 回复 6# wangf85116017
我赞同您的看法。确实是这样,有时候搞得我们都不知到底该怎样检查了 支持楼上意见。有时候搞得我们都不知到底该怎样检查了,这些规定我们不能及时掌握 真是麻烦,为什么要搞这么多的名堂?还不如像以前那样对以上七类产品发放卫生部批件呢!为什么对消毒药械不 ...
wangf85116017 发表于 2010-3-20 08:30 http://bbs.sific.com.cn/images/common/back.gif
完全同感,本来院感人做资质管理就很尴尬,设备、器材的购置水很深呢,我们没名没份的又非要伸手去管,院感的资质好像本来就没有统一的、明确的要求,与药监和技术监督说法又不一致,现在又搞的这么乱,让我们怎么去管理?出了事,我们院感又要跟着担责,真搞不清楚制订这些规范的人怎么想的。烦! 名堂太多了,把我们做院感工作的人直弄的晕头转向,是不是怕出了问题承担责任然后说我们监管不利?晕!!! 回复 7# xuefzh
支持楼上意见。有时候搞得我们都不知到底该怎样检查了,这些规定我们不能及时掌握 这个问题也简单,消毒剂(除次氯酸钠和戊二醛外)、消毒器械必须索取卫生部批件和省级卫生许可,没有批件要求的产品,索取省级卫生许可和产品评价报告(包括厂家自己的和取得省级认证资格的检验部门出具的评价报告)。 正解:1、上述6大类产品索取卫生安全报告。2、其余类别消毒剂、消毒器械索取卫生批件。3、所有浓度的次氯酸钠都是取安全评价报告,已经取得卫生部批件的在有效期内有效,逾期后执行安全评价报告。 另:1、颁发卫生许可批件,卫生部有责任有风险。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卫生部门没有责任没有风险。
2、上述6大类(抗抑菌除外)产品技术基本稳定且成熟,工艺简单,卫生部门可以通过抽检来达到事后监管目的
3、卫生部卫生许可批件的有效期为4年,而企业卫生安全评价报告的附件---检测报告的有效期往往只有2年](注意看仔细哦) 回复 3# 沧海一粟
可能厂家报批的产品浓度不是卫生部规范规定的浓度范围的。对于上述二种产品卫生部是有浓度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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