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风雪 发表于 2010-1-26 11:49

病毒性肝炎患者就业问题

我想请教各位专家及版主们:病毒性肝炎患者能否在医院工作,有没有相关的文件或规定,只搜到饮食、保育行业或献血不行。

星火 发表于 2010-1-26 14:09

回复 1# 暴风雪


    卫生部已经取消体检乙肝的要求,不影响就业。

暴风雪 发表于 2010-1-26 14:26

谢谢!我想问的是有没有特殊行业受限制。

lsm2008 发表于 2010-1-26 15:42

回复 3# 暴风雪


    食品安全法中第四章第三十四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所以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

依依 发表于 2010-1-26 15:49

回复暴风雪


    食品安全法中第四章第三十四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
lsm2008 发表于 2010-1-26 15:42 http://bbs.sific.com.cn/images/common/back.gif
乙肝、丙肝还是消化道传染病吗?

lsm2008 发表于 2010-1-26 16:49

LS:乙肝、丙肝主要通过血液传播

依依 发表于 2010-1-26 17:12

既然主要经血传播,食品安全法中怎么还写消化道传播呢,是否也该改改了?而且既然血液传播,为什么不能从事餐饮业工作呢?

lq0018 发表于 2010-2-23 11:03

“乙肝患者什么有传染性”是更重要的,乙肝患者的体液具有传染性,体液的概念包括唾液、泪液、汗液、乳汁、精液、内分泌液、血液,这些都属于人体的体液,只要体液就含有乙肝病毒,就具有传染性。
本文的原始出处:无忧乙肝博客(http://www.51hbv.com/),原文链接:http://www.51hbv.com/post/Infection.html 。转载时请以链接的形式注明原始出处、原文链接及本声明。

smuzhousha 发表于 2010-2-25 08:43

我记得最近电视曾经播报过乙肝病毒携带者职业限制放宽了,你可上网查一下.

临海听潮 发表于 2010-2-26 08:48

早就应该取销这项体检了,看到社会上好多好青年就因为体检时检出HBV阳性,大的私人工厂招工都不要,太过份了!

白杨树 发表于 2010-3-4 15:02

很多地方说是这样说,但体检结果出来还是很多不要HBV阳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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