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截肢的肢体应纳入殡葬管理,没有太平间,与殡仪馆交接前应放在哪个地方?
本帖最后由 sgsrmyyzxq 于 2025-3-13 11:40 编辑各位老师:
请教患者截肢的肢体应纳入殡葬管理,但医院没有太平间,与殡仪馆交接前应放在哪个地方?有没有文件支持?
医院想集中在医疗废物暂存点,低温冰箱保存,集中送一次殡仪馆,是否可行?(个人感觉不符合要求)
确实是个问题,大部分医疗机构存在这个问题
也不能为了一年也没几件的截肢、死胎建个房间吧
个人愚见:可行!您为什么觉得不可行呢? 应该可以呀!参照死胎的管理,放在冰柜冷冻,定期来收!殡仪馆不可能随叫随到的。 可以呀,放冰箱是可行的。要确定的只是冰箱放哪里,由谁来负责冰箱的管理而已。 可以呀,放冰箱是可行的。要确定的只是冰箱放哪里,由谁来负责冰箱的管理而已,还有由哪个来付给殡仪馆处置的费用? 我认为可以。你们那里殡葬管来收取,费用是怎么算?由医院出?还是由患者出? 个人觉得可以的,按照病理性废物,医废暂存处低温保存,做好交接记录 感谢各位老师的回复,个人感觉医疗废物暂存间只是存放医疗废物的,死胎和截肢纳入殡葬管理,就应该按照殡葬的相关要求执行。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太平间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殡葬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太平间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尸体运输管理的若干规定》等,“遗体应当立即移放太平间或殡仪馆,遗体在医疗机构太平间存放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死胎按规定及时交由殡仪馆进行处置”,那么及时是不能超过48小时吗?如果在医院暂存,存放的冰柜是否也要符合殡葬相关规范的要求?
目前殡葬站来收取是我们医院交这部分费用,不能及时收取确实涉及的问题很多,比如专人管理、制定相关制度流程、清洁消毒......请问哪位老师有好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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