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建 发表于 2025-3-3 14:18

关于病理性废物~胚胎组织

1.2021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明确写了——16周以下或500g以下的胚胎组织按病理性废物管理。
那问题来了,20周流产的组织物,重量300g,应该按什么处理?
2.现在有一个发文,殡葬管理方面的,写了——16周以上或者重量500g以上的,必须按殡葬管理。
那问题来了,20周流产的组织物,重量300g,应该按什么处理?
请论坛的老师,管理,版主,多多讨论,多多指教!{:6_833:}

hj881221 发表于 2025-3-3 16:01

老师这个问题卫健委出面解决更合适。涉及整个医疗机构的。

唐建 发表于 2025-3-3 19:56

hj881221 发表于 2025-3-3 16:01
老师这个问题卫健委出面解决更合适。涉及整个医疗机构的。

老师,你们现在是这么处理的!!!

hj881221 发表于 2025-3-3 20:26

本帖最后由 hj881221 于 2025-3-3 20:46 编辑

这个本来就有点儿扯皮,因为我们遇到过,遵照这个的标准了,那个有依据,遵照那个的标准了,这个又不同意,但是文件中都是或,我们貌似也没做错,后来就请教卫健委出面解决,后面再遇到这种情况符合条件之一就按照殡葬管理,20周流产的说实在我们不多见的

渐行渐远 发表于 2025-3-7 11:42

仅限于胚胎,不包括组织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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